评论员 李长需

敢向孩子们下手的无良商家,都应该被打出原形。

近日,来自重庆酉阳县的龚先生向红星新闻记者爆料,称其此前在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时发现,该公司将350吨县级应急储备大米中的一部分临期过期大米重新包装标注生产日期后流入市场,且其中一部分被销往了学校。

10月10日,重庆酉阳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说明称,前期,重庆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已根据举报线索立案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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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的粮企被举报有问题,却要让上级部门来调查,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情况说明,让人疑惑:它自己干吗去了?

其实,根据举报人龚先生提供的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月19日出具的答复文件称,该局接到其举报后已经进行过调查,只是“未能查实您(举报者)举报反映的相关违法行为”。

龚先生不服此结论,才将情况举报给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教委又转给了重庆市监督管理局。

尽管在情况说明中并未说明重庆市监督管理局的调查结论,但根据《潮新闻》的报道,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对记者称,他们7月份接到市教育部门移交的线索后,已经查实酉阳县粮食公司涉嫌虚假标注保质期及标识标签含有虚假内容。对此他们会依法作出处罚,目前正处于法制审核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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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举报,却出现迥异的结论,问题到底出在了哪里?要说龚先生提交的举报材料,不会有多大差别,他是粮食公司工作30多年的“局内人”,上班时亲见工作人员将仓库中的过期大米改换包装,并收捡了约20条出现不同生产日期的过期大米的包装袋,还录有大量包括过期大米流向的音视频材料等,任何级别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查证,应该不会出现较大的出入。之所以结论迥异,恐怕还在于相关监管部门愿不愿意认真查、能不能如实公布调查结果而已。

按照规定,过期粮食应该出售给饲料公司或用作工业酒精生产,而不应该流向消费市场,但涉事公司仅因为指标考核和自身利益原因,将350吨临期过期大米流向市场,尤其是学生食堂,且仅在2023年4月至7月期间,就有416包10.4吨流向数所乡村学校,其无底线行为令人发指,更不能轻易饶恕,监管部门不能对此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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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食品安全无小事,尤其是条件相对较差的乡村学校,更应该成为监管部门关注和保护的重点。那么多临期过期大米流入乡村学校,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仅没有尽到日常监管责任,更是在有人举报的情况下,还没查出其违法之举。这不能不让人质疑,该公司将过期大米卖给乡村学校经过了什么流程、这些过期大米具体流向了哪里、尚未消化的如何追回等,但最该追问的问题是,该县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为何形同虚设?其接到举报后的调查有没有猫腻?其间有没有涉及渎职及利益输送?

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百姓方可放心;在其位,不谋其政,不仅对不起手中的权力,更对不起百姓的信任。查源追责,示警立威,这是保证类似恶行事件不再重演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