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山海关区人民法院长城文化保护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首件由公益组织提起的涉长城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对做好长城保护、文物保护具有重大意义。
此前,某文物保护志愿服务中心志愿者发现,某供电公司的高压输电线路穿越界岭口长城,其中一座电力铁塔修建在界岭口东侧长城本体上,另一座电力铁塔修建在长城保护范围之内,损害了长城的原始风貌,侵权状态持续存在。
经了解,界岭口长城为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国家文物局认定的第一批国家级长城重要点段。为维护社会公众环境权益,该公益组织将某供电公司诉至山海关法院长城文化保护法庭,诉请拆除侵害文物的电力铁塔,恢复长城及文物景观原状,支付各项损失费用,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等。
案件立案后,法庭针对原告诉请进行大量庭前调查工作,对环境文物影响、拆除及修复方案等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为防止不当拆除扩大对长城文物的损害,法庭还依法对作为案件证据的案涉电力铁塔设施采取保全措施。
庭审前,被告某供电公司也积极主动承担起长城保护和文物保护社会责任,与文物主管部门协调对接,全面落实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先行在全域范围内对长城沿线电力设施进行排查,依法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整改,体现了对长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视和担当。
作为全国首家专司长城文物保护的法庭,长城文化保护法庭依法组成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参加的7人合议庭,人民陪审员中有长城保护专家和文物保护专家,为案件审理和长城文物保护提出专业指导意见。庭审中,合议庭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诉讼权利,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紧紧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严密组织法庭辩论,邀请专家证人出庭就文物损失、环境影响等发表专家意见。随后,合议庭当庭组织调解,案件将根据调解情况依法处理。
案件主审法官申妍表示,本案的审理具有较强示范意义,有效平衡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两种正当法益,能够唤起公众对文物保护的重视,促进各社会主体主动承担文物保护社会责任,推动形成全社会合力保护文物遗产局面。
通讯员:王鹏 周华
记者:郭娜
统筹:田哲轶 唐晓辉
审校:李勇 刘菡
编辑:李志财
编审:刘福庆
监审:王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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