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不少市民出门会选择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代步。但是一些驾驶人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自认为闯红灯、逆行、不佩戴安全头盔都是小问题,种种违法行为习以为常。殊不知,当一个人交通违法的那一刻,祸患已经如影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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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中午11时40分许,70多岁的老汉朱某驾驶一辆两轮电动车,沿仙桃市318国道行驶,至与三丰公路交叉路口时,其闯红灯继续通行,恰遇韦某驾驶一辆“长安”牌小客车,沿318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此,两车瞬间相撞,造成朱某受伤、两车受损。

交警四大队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勘查,协助救护人员将朱某送往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后朱某经抢救无效身亡。

据民警介绍,此起事故主要是因为朱某不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擅闯红灯所致,再加之他没有按规定戴上安全头盔,以致被撞后,加重了事故后果,头部遭受重创,虽经抢救而回天乏术。

交警在此再次提醒各位,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请一定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通过路口时,降低行驶速度,不闯红灯、不争道抢行,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特别是现在农村一些老人大多以电动车代步,儿女也要多加劝导,及时提醒,让年迈父母“知危险 会避险”,尽可能地避免车祸发生,酿成难以挽回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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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仙桃交警

责编:周方婷

编审: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