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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987年,以溥仪的亲身经历为创作蓝本的传记电影《末代皇帝》在意大利上映。

该作品从历史角度出发,还原了一个真实的末代皇帝,讲述了溥仪从天子沦落为囚犯,又从囚犯蜕变为公民的传奇人生。

凭借出众的制作水准,《末代皇帝》在1988年的奥斯卡上狂揽九项大奖,成为当之无愧的大赢家。

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正当国际影坛因这部黑马影片而对溥仪的人生产生兴趣的时候,溥仪的遗孀李淑贤却正在为争夺丈夫著作的版权而与出版社对簿公堂。

《我的前半生》的版权难道并不属于溥仪一个人吗?一个版权官司又为何会僵持十年之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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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命运多舛的苦丫头

溥仪名义上有5位妻子,其中最有名的无疑是婉容。

现存史料中有很多关于她的笔墨,从当时的照片来看,她的确是一位非常漂亮的女人。

但很无奈,婉容没能逃脱“红颜薄命”的宿命,年仅四十就因病离世了。

旧社会的溥仪虽贵为天子,但做他的妻子可并不是一件多么令人高兴的事情。

就连溥仪自己都说,他那时候根本就不懂夫妻之间如何相处。

在他看来,妻子就是他的玩物罢了,兴致高的时候就去玩弄一会,兴致不高就扔在那里,好几天也不搭理。

李淑贤却是溥仪人生中的一个“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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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贤,浙江杭州人。

她的身材虽不高挑,看起来甚至还有些纤弱,但眉宇之间却透露着独属于江南女子的温柔与秀媚。

都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杭州自古以来就是江南的富庶之地,富贾豪商多出于此。

但在李淑贤的童年记忆中,自己的生活却充斥着贫穷与痛苦,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厄运就一直伴随着她。

在那个重男轻女的时代,身为女孩的李淑贤自然得不到平等的爱,母亲总是会向着哥哥一些。

无论是吃上还是穿上,都会尽可能地满足哥哥的需求,作为妹妹的李淑贤在这方面只能无奈地选择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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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那年,李淑贤的家庭遭遇了巨大的变故。

先是19岁的哥哥突然暴毙,紧接着母亲因为伤心过度也撒手人寰了,好端端的一个三口之家,就这样散架了。

到这里也许会有人想问:“李淑贤的父亲呢?”

原来,李淑贤的父母关系很不好。

夫妻二人不知因为什么矛盾,只要聚到一起就要大吵一架。

在李淑贤稍微大些的时候,她那个在上海工作的父亲干脆连过年都不回家了,只是每个月寄些生活费给她们娘仨。

以现在的家庭观念看,李淑贤的父亲简直就是典型的“渣男”,不管老婆孩子的死活,一个人在外面“鬼混”,说不定还又组建了另一个“小家”。

但在当时那个年代,这样的事情还真的是挺常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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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与母亲离世后,父亲将李淑贤接到了上海。

此时,父亲已经在上海又组建了个家庭,继母表面上欢迎李淑贤的到来,可实际上却对她百般刁难。

不仅让还在上小学的李淑贤做繁重的家务,甚至连一顿饱饭都不给,只允许李淑贤吃残羹冷炙。

李淑贤害怕继母的威严,不敢将事实告诉给父亲。

可在大人的眼里,小孩子经历了什么,一眼便能看个明白,所以那段时间,父亲和继母经常吵架。

没了母亲的关爱,父亲成了李淑贤童年时代中唯一的太阳。

记得有一次过节,父亲一下班回家就把李淑贤招呼到了跟前,原来父亲给她买了一件漂亮的新衣服要她试一试。

类似这样的礼物,李淑贤从父亲那里收到过很多,反倒是继母所出的孩子收到的很少。

继母觉得父亲偏心,时常与之争吵,但父亲每次争吵过后依旧如此,把更多的宠爱给予了李淑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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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亲的疼爱与呵护下,李淑贤逐渐长大了,可就在这时,作为这世上唯一亲人的父亲却突然病逝了。

没了父亲的袒护,李淑贤的生活变得愈发艰难起来,继母不仅断了她的学业,还将繁重的家务压到了李淑贤的肩上。

此时的她,根本不是这个家的小女儿,而是这个家的小丫鬟。

15岁那年,狠心的继母打算把李淑贤嫁给一个阔佬以换取高额的聘礼。

那阔佬肥头大耳,岁数比李淑贤的父亲都大,李淑贤无论如何都不肯嫁,甚至以死相逼,这才换来了暂时的安宁。

17岁那年,李淑贤趁机逃离了继母家,投奔到了姑妈家。

此后姑妈将李淑贤托付给了住在北平的大女儿,可世事艰难,大女儿早年丧夫,一个人拉扯两个孩子,靠给别家洗衣维持生计。

长久之下实在是难以为继,最终带着两个孩子投奔到了夫家,只把李淑贤一个人留在了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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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荒马乱的年代,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女孩子该如何在北平生活呢?李淑贤思前想后,别无他法,只能嫁人了。

李淑贤在遇到溥仪之前曾有过两段婚姻,但这两段婚姻都令李淑贤非常痛苦。

她的第一任丈夫是北平伪警察局的一位警察,此人是个实打实的纨绔子弟,娶了李淑贤之后却依旧在外面拈花惹草,令李淑贤无法原谅。

他最后也没得到什么好报,因犯罪被政府给枪毙了。

第二任丈夫是一个普通的银行职员,最终因感情不和两人选择了离婚。

两次失败的婚姻本让李淑贤对爱情彻底失望,她本打算就这么孑然一身地过一辈子。

可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彬彬有礼的男人走进了她的生活,他就是溥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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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溥仪的婚姻

1962年正月初六,李淑贤刚放完假回来上班,一位老朋友突然找上门来,说要给她介绍个对象。

这位老朋友一上来并没有告诉李淑贤男方的姓名,只告诉她说男方目前在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工作。

李淑贤的好奇心加重了,又问男方是谁,这位朋友立刻露出了颇为玩味的神情说道:“宣统皇帝”!

李淑贤一听这话,脸色顿时变了,连忙拒绝。

她小时候看剧,那舞台上的皇帝一个个都是威风凛凛、残暴成性,动不动就要砍人的脑袋。

李淑贤心生畏惧,不想和这个人交朋友。

那位友人见状告诉李淑贤,说这位皇帝现在已经改造好了,是一位平易近人的好同志。

李淑贤不好意思驳朋友的面子,只好答应与这位皇帝见上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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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面,溥仪就给李淑贤留下非常深的印象。

溥仪戴副眼镜,身着中山装,皮鞋擦得锃亮,头发也打理得很利索,显然为了这次见面也是精心打扮了的。

不仅如此,他说起话来温文尔雅,攀谈起来还时不时地开上几句玩笑逗李淑贤开心,根本没有“皇上”的派头。

说实话,李淑贤有些动心了,不过她还是觉得应该多了解一些再和溥仪确定关系。

会面结束后,李淑贤从朋友那里得知,原来这位宣统皇帝眼光挑剔得很。

之前给他介绍的女同志,他不是嫌弃人家个子矮,就是嫌弃人家气质差,可唯独拿出李淑贤的照片,溥仪立马就答应了见面。

溥仪解释了,他毕竟也算是一个公众人士,时常会有接待外宾的工作,好不容易娶个媳妇,总得拿得出手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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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贤长得眉清目秀,而且还是医务工作者,溥仪对中医也非常感兴趣。

夫妻两人有着共同的爱好,这在溥仪看来是其最向往的婚姻。

而在李淑贤看来,溥仪诚实、淳朴、待人和善、谈吐风趣,最主要的是真心待她。

这对于命运多舛的李淑贤来说是一份难能可贵的感情,所以她也欣然接受了比她年长近二十岁的溥仪。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溥仪与李淑贤终于确定了关系。

两人将婚礼定在了1962年的4月30日,因为第二天就是五一劳动节。

这位曾经贵为天子的“宣统帝”自从经过改造之后,几乎无时无刻不想把自己与人民联系在一起,就连婚礼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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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李淑贤与溥仪的生活还算甜蜜,两人有着共同的爱好,李淑贤也非常喜欢听溥仪讲些当年深宫里的故事。

可时间久了,李淑贤渐渐察觉到了一丝异样,溥仪总是看书到很晚,从结婚开始从来没有碰过自己。

碍于女性的矜持,李淑贤从未把这事挑明,但她的心里却不由得犯起了嘀咕。

老话总说“纸包不住火”,有一次溥仪去医院看病,李淑贤陪同。

可到了医院却发现,溥仪根本不是来看病,而是来注射雄性荷尔蒙的。

身为医务工作者的李淑贤当然清楚,什么人才会需要注射荷尔蒙。

溥仪见状只好将自己没有生育能力的事实告诉妻子,恳求妻子不要离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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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李淑贤肯定是非常痛苦的,试问哪个女人不想有一个亲生的孩子呢?

但经过长时间的思想斗争,李淑贤看开了,她决定做溥仪的灵魂伴侣。

就这样,李淑贤一直陪伴在溥仪的身边,随他重游紫禁城,陪他接见外宾,教他老百姓该如何生活,听他讲述不为人知的深宫秘事。

1967年10月17日,溥仪因病离世,无儿无女李淑贤又变成了孤家寡人。

为了纪念与溥仪共同度过的时光,李淑贤决定将她和溥仪的情感经历、婚后历程编撰成书。

可哪承想,这书还没等出版,一件关于版权的纠纷却闹得她头疼不已,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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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的前半生》的版权纠纷

《我的前半生》所写的都是末代皇帝溥仪的事情,所以作者肯定是溥仪,这点是毋庸置疑的。

但有争议的地方却是,这本书的版权到底是归溥仪一个人所有还是他与另一位编辑李文达共有。

当初在创作《我的前半生》这本书时,出版社给溥仪安排了一个助手——李文达。

李文达当时是群众出版社的编辑室主任,此人曾当过新四军淮海报的记者,写过几篇轰动一时的文章,笔墨尚可。

组织上认为有了他的润色与梳理,这本书的创作工作会变得更加顺利,成品的可读性也会更高些,而事实也证明了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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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像李文达这样的角色,顶多也就算个执笔者。

毕竟作品里所讲述的故事都是溥仪个人的,没有了溥仪,也就没有了这些经历,更不可能有《我的前半生》这部巨作。

从1964年此书出版,二十年间,出版社从未针对《我的前半生》的版权问题而产生过异议。

可当1984年意大利的电影公司想要将《我的前半生》搬上大荧幕之后,李文达却突然站了出来。

声称自己是这部书的“作者之一”,并且在与电影公司的改编协议上留下了自己的名字。

李淑贤这回可坐不住了。

在她看来李文达就是一个“卖手腕子”的执笔者,她不否认李文达在《我的前半生》的创作工作中所付出的努力,但这些努力已经换来了回报。

当初《我的前半生》出版之后,出版方已经付给了李文达一笔不少的稿费,如今他却又惦记起了版税的念头,实在是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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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溥仪遗产的合法继承人,李淑贤拒绝在改编协议上签字,就此,被称为“天字第一号著作权纠纷案”的版权官司拉开了序幕。

李淑贤先是向群众出版社和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等有关单位提出要求,希望确认溥仪为《我的前半生》的唯一作者。

继而又向中宣部出版局反映情况,其间曾于1985年2月一度获得解决,群众出版社在其所写《关于(我的前半生)一书版权争议问题的意见》中作了自我批评。

不久还在北京饭店聚餐会上,当着李淑贤的面宣布说:

根据上级指示,《我的前半生》唯一作者是溥仪,版权归溥仪所有,李淑贤作为溥仪的妻子是该书版权的合法继承人,并向她补付了多次再版的印数稿酬。

然而,这一“版权争议”并未就此了结,很快又出现反复,演成一波三折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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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的前半生》一书拥有广大的读者群,影响深远,涉及著作权的争议自然也备受关注。

为了向社会各界作出解释,李淑贤先后公开发表了多篇阐述此事件来龙去脉的文章,均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数以百计的读者来信从全国各地涌来,有的表示同情,有的打抱不平,有的希望提供法律援助以及其他各种帮助,表达了来自群众的正义呼声。

1985年11月,国家版权局发文,称“《我的前半生》是溥仪和李文达合作创作的”,进而承认了李文达为该书的作者之一。

李淑贤不服,只好拿起法律武器,开始向法院递交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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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在李淑贤为了版权官司四处奔波的时候,贝托鲁奇的《末代皇帝》正式上映。

影片一经上映立刻引发了强烈反响,并一举拿下了包括最佳影片、最佳导演在内的9项奥斯卡大奖,震撼了国际影坛。

虽然此时木已成舟,可李淑贤却并未就此罢手,她依旧四处奔波,希望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帮助。

1989年,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次年2月公开审理此案。

双方律师答辩后,法庭提议和解,双方未能达成共识,遂休庭。

可当时在场的人谁也没有想到,这庭一休就是整整五个春秋!

1995年,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我的前半生》为自传体作品,其著作权归溥仪一人所有。

经过整整十年的奔波,李淑贤终于胜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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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散淡书生.末代皇帝最后的遗产[J].商业文化,2007,(21):20.

[2] 郭招金.访溥仪遗孀李淑贤[J].全国新书目,2002,(03):26-27.

[3] 《我的丈夫溥仪》团结出版社. 李淑贤忆述.王庆祥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