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湾云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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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项目采用预约制,前来营销中心请提前拨打400热线电话预约,感谢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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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础信息

项目地址:宝安区展云路与重庆路交汇处

总占地:约5.3万㎡

总建面:约8.8万㎡

产权年限:40年

容积率:1.66

商务公寓:约35016㎡

商业:约10316㎡

办公:约42500㎡

停车位:773个

物业公司:深圳华侨城湾区发展有限公司

物业费: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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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粤港澳之核、大湾区之心

29平方公里会展新城—珠三角广深港发展走廊核心,由“三城一港”构成—国际会展城、海洋新城、会展田园城和综合港区,打造深圳在全球科技创新和海洋中心城市的重要战略之称。

国际会展城—全球会展产业发展高地,形成“会展+科创”的世界会展产业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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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陆空铁轨、湾区1小时经济圈

地铁:20号线地铁国展南站园区上盖,1站可达国际机场。12号线途经南山和宝安两个行政区,无缝衔接11号线和6号线,实现20分钟抵达市中心区。

轨道:穗莞深城际即将开通,迅速链接市内各区及珠三角城市。

陆路:现有4条快速干道(沿江,广深,外环,京港澳),在建深中通道,滨江大道规划中,即将全面构建大湾区交通网络。

航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航站楼已启用,T4航站楼与机场第三跑道在建,未来可实现多条航线直飞全球超120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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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超300万方深圳会展湾,拉动区域经济引擎

约160万㎡深圳会展中心,约154万㎡会展综合配套,形成包含城市地标、产业总部、商业中心、国际酒店群、产业展馆、精品公寓、生态公园、交通枢纽等复合功能物业群,构建集全球信息交流和消费体验于一体的会展商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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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展中心经济带动1:9,深圳经济增长级

总展览面积超280万㎡、参展人数预计将超300万人,无限拉动周边区域配套收入,会展湾酒店供不应求,缺口巨大,公寓价值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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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产品特性

采光,临河等,户型方正,使用率高达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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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3平

一房一厅一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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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63平

两房两厅一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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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72平

两房两厅一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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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92平

三房两厅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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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时间:2024-09-29 23:08

深建字〔2024〕28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政策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化分区住房限购政策

(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下同)限购2套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下同)限购1套住房。在执行上述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可再购买1套住房。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限购1套住房。在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西乡街道范围内购买住房,需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购买住房,无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上述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再购买1套住房。

(三)深汕特别合作区按照其现行政策执行。

二、取消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转让限制

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可上市交易。

三、优化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价格备案流程

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合理确定销售价格,并报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抄报区级住房建设部门。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居住用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另有约定的,按照原约定执行。

四、调整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

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

五、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一)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二)购房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名下已有住房无按揭抵押登记或只有一套按揭抵押登记(含抵押合同备案信息),新购买的住房,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可适用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

(三)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可适用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四)深汕特别合作区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15%,取消利率下限。

六、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推动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新机制,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结合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住宅用地存量情况,优化调整住宅用地规模、布局和结构。开展现房销售试点,逐步提高新供应用地的现房销售比例,有序推进销售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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