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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公司参与竞标,3家公司不仅同时报出了最高限价,而且,其中一家公司还中标了!近日,四川省绵阳市的一个政府采购项目,就曝出了这样的怪事!
2024年7月29日,四川辰越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四川两弹一星干部学院委托,发布《2024年文创产品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预算金额为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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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位于绵阳市梓潼县的四川两弹一星干部学院,是经中共四川省委编委批准成立的中共绵阳市委直属的正县级事业单位。
8月22日,该项目开标评审。
据评审情况表显示,此次共有绵阳图强广告有限公司、成都晶美佳广告有限公司、绵阳方博广告有限公司、绵阳超超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梓潼县帝乡思路广告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竞标。
笔者发现,绵阳方博公司、绵阳超超旺公司、梓潼县帝乡思路公司等3家公司的投标报价金额均为150万元,与此次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相同。
此外,笔者注意到,绵阳图强公司的投标报价为105万元,属于此次竞标的最低价。不过,由于综合评审得分低绵阳方博公司2分,而屈居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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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该项目发布结果公告:绵阳方博公司以150万元最高限价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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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发布后,绵阳图强公司随即发起投诉称,该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最高限价为150万元,在评标分值明确报价分为10分,在报价要求中表述:供应商报价响应总价即可,否则按无效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该标书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因为没有任何采购方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要求供应商必须按最高限价响应,否则按无效处理,这是现实生活中不合常理的怪象,如果这样评标,价格10分意义何在?
此外,根据价格评分结论及评分结果,我公司怀疑绵阳方博公司、绵阳超超旺公司、梓潼县帝乡思路公司存在串标行为,3家公司同时最终报价均为项目采购最高限价150万元,其价格一致,绝非偶然!
昨天,绵阳市梓潼县财政局认为,绵阳图强公司的投诉事项均不成立。不过,该局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决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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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源】——《四川政府采购网》官方网站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