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挂证”乱象是工程建设领域的一大顽疾,严重危害工程质量安全。日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违规“挂证”现象,开展专项治理。江苏将对违规“挂证”行为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对人员挂靠问题突出的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其承建项目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依法严肃处理。
现实中,个别建筑工程类企业,因申请资质、招投标和承包工程等需要,经常会向相关持证人租用各类资格证。证书挂靠俗称“挂证”,是指个人将自己的资质证书挂靠到非供职企业名下,以获取报酬的行为。“挂证”行为对工程质量安全带来严重隐患,是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明令禁止的。
《通知》提出,将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出租出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安排,通知发布起至2024年10月31日,各级住建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核实“挂证”线索信息;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月20日,各级住建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对“挂证”线索信息,逐一核实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保缴费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注册单位、实际工作单位是否一致;2025年1月21日至2月15日,组织开展“回头看”,结合“挂证”线索信息,重点比对核查注册异常状态人员与注册单位劳动合同关系及社保缴费数据,对专业技术人员及注册单位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2025年2月起,进入常态化核查阶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专业技术人员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列为注册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及相关信息平台将统一对外公布各地“挂证”举报电话号码及举报邮箱。各级住建部门、人社部门将及时受理核实投诉举报事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被实施处罚的聘用单位和注册人员,在相关信用信息平台中记录其不良行为,并向社会公布。
《通知》要求依法从严查处,加强全过程监管。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且仍未整改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依据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作出处罚外,还要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依规依纪作出处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或者住房城乡建设部作出撤销个人执业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决定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法先行作出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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