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我市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决定: 杨小菁同志任中共许昌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刘涛同志不再担任中共许昌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苏长青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书记史根治主持会议。 (来源: 许昌市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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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菁,女,汉族,1977年3月出生,籍贯江苏无锡,文化程度大学,法学硕士,199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上海市青浦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曾任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干部、书记员;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政治部副主任; 上海市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 上海市市委组织部新闻和网络宣传处副处长、处长; 上海市市委组织部研究室(政策法规处)主任(处长); 上海市市委组织部组织一处处长。

2016年10月,上海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2019年03月,上海市青浦区委副书记;

2021年09月,上海市青浦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
2022年1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