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海省纪委监委10月12日消息:日前,经中共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纪委监委对海西州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昌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青海省海西州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昌国(资料图)
经查,王昌国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在干部职工录用调动等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谋求个人利益,多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多人大额财物。
王昌国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鉴于王昌国违纪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前,且主动投案,积极配合组织审查调查,除如实供述组织已掌握的问题外,还主动交代大量组织未掌握的问题,认错悔错,全额退缴违纪违法所得,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宽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青海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昌国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一般情况下,职务犯罪“双开”通报,涉嫌犯罪问题会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但王昌国是开除党籍、取消享受的待遇、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并没有移送司法。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刊发文章《如何规范做好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处理工作》 指出,党纪处分条例和监察法均明确规定,纪律处分工作和国家监察工作要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的原则。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理职务犯罪涉案人员时,要根据涉案人员的行为性质和情节,分类处置,该移送的坚决移送,绝不姑息;情节较轻的,经审批可不予移送起诉。要通过准确适用法律、充分运用政策策略,实现精准惩治、教育挽救、以案促治的目的。
今年7月5日消息,王昌国主动投案。
公开简历显示,王昌国,男,汉族,1962年12月生,青海平安人,1987年5月入党,1979年11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
他曾任德令哈市委常务副书记,海西州经济贸易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
2015年,他任青海省海西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青海行政学院海西分院副院长,2015年任青海省海西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格尔木藏青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2016年2月,他任海西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担任该职仅6个月,2016年8月辞职。
延伸阅读
曾任贵州省长、省委书记,今年70岁的孙志刚,今日(8月14日)站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席上受审。
孙志刚2020年底离开主政5年的贵州,赴京出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3年3月卸任。卸任5个月后,2023年8月28日官宣被查。
孙志刚被控于2002年下半年至2023年8月的21年间,跨越湖北、安徽、北京、贵州四个任职地域,累计受贿8.13亿余元。在他被立案审查的当月,仍敛财不止。孙志刚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就在昨天, 孙志刚的下属,曾任贵阳市委书记、贵州省副省长、贵州省政协副主席的李再勇在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一审宣判,他被查实受贿4.32亿余元(其中大部分未实际取得),被判死缓。
2024年8月14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受贿一案。 据央视新闻
贪腐历经湖北、安徽、北京、贵州四地,担任过十年正部级
据公开履历显示,孙志刚,1954年5月出生,河南荥阳人,1971年2月参加工作,1976年9月入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孙志刚仕途从湖北武汉起步,在湖北升至副部级,此后四次跨省履新,其中两次在京任职,仕途历经湖北、安徽、北京、贵州四地。在他38年的仕途上,担任过11年副部级职务和10年的正部级职务。
孙志刚早年在家乡河南荥阳当过两年知青,后考上武汉钢铁学院,毕业后留在母校任教4年,后考上上海财经学院工业经济专业研究生,毕业后在中南财经大学经济研究所工作。
1985年,孙志刚告别了12年的高校生活,出任武汉市经委副主任,踏入仕途,曾任武汉市副市长,宜昌市委副书记、市长,宜昌市委书记等职。
2002年6月,孙志刚跻身湖北省委常委,8月任职省委秘书长,晋升副部级。这是孙志刚仕途上重要节点。今日法庭上,检方指控,孙志刚当上湖北省委常委、秘书长之后,开始了受贿行为,自此敛财不止,再也没有踩下刹车,直到仕途尽头。
孙志刚在湖北任职4年多。
2006年9月,孙志刚跨省出任安徽省委常委,入皖次月即担任常务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在安徽工作了4年多。
2010年12月,孙志刚再次跨省履新,赴京出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国务院医改办主任,2013年3月出任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国务院医改办主任,明确为正部级,并兼任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
2015年10月,孙志刚第三次跨省履新,由北京“空降”出任贵州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2016年1月当选贵州省省长,2017年7月出任贵州省委书记,至2020年11月卸任,主政贵州长达5年。
2020年12月,66岁的孙志刚返京出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至2023年3月卸任。
退休5个月后,2023年8月28日,69岁的孙志刚官宣落马,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孙志刚是2023年中纪委打掉的三个正部级“老虎”之一,另两人是任上被查的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董云虎与陕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韩勇。
今年2月5日,孙志刚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称,经查,孙志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两个维护”政治原则,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阳奉阴违,搞“七个有之”,任人唯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在干部考察中搞非组织活动,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多占住房,在生活保障方面谋求特殊待遇,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股份认购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曾任贵州省长、省委书记,今年70岁的孙志刚,今日(8月14日)站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席上受审。据央视新闻
21年累计受贿8.13亿元,卸任后仍在受贿
8月14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受贿一案。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2002年下半年至2023年8月,被告人孙志刚利用担任湖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贵州省委书记,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推进项目、认购股份、承揽工程、房地产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8.13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孙志刚的刑事责任。
这意味着在2023年3月之后,孙志刚已卸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公职的情况下,仍存在受贿行为,敛财直至8月被查时为止。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孙志刚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孙志刚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多名他提拔重用的下属被查,贵州:坚决彻底肃清孙志刚流毒和恶劣影响
孙志刚主政贵州的5年间(2015年10月—2020年11月),先后作为省政府、省委的“一把手”,其带头违纪违法,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通报称他“任人唯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在干部考察中搞非组织活动”。
孙志刚被查后,贵州省委指出,孙志刚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严重辜负了党中央和全省人民的信任,严重破坏了贵州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影响极其恶劣,教训极其深刻。
多名在孙志刚任内获得提拔重用的下属,已陆续落马。
2022年11月,贵州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周建琨在任上落马,2023年6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周建琨曾先后在贵州两大地级市安顺、毕节任市委书记。今年3月26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周建琨案,以受贿罪判处周建琨无期徒刑,他被查实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08亿余元。
2023年3月27日,贵州省政协党组成员、原副主席李再勇在任上被查,2023年11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昨日(8月13日),李再勇在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一审宣判,他被查实受贿4.32亿余元(其中大部分未实际取得),滥用职权造成生态破坏损失人民币8645万余元,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死缓。
贵州省政协党组成员、原副主席李再勇被判死缓
值得注意的是,李再勇和周建琨均是在孙志刚主政贵州期间,从地级市市委书记任上被提拔到副省级岗位上的。
此外,曾先后任职贵阳市长的陈晏、马宁宇,分别于今年3月25日和8月6日被查。
除了这些“大老虎”,贵州还有多名厅官在孙志刚落马后一一被查。
肃清孙志刚流毒成为贵州省正风肃纪反腐的重要工作之一。
今年5月20日,贵州省开展孙志刚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孙志刚案以案促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议要求,要把孙志刚案以案促改工作作为党纪学习教育重要任务,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聚焦重点难点抓整改,紧盯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务实举措,坚持清单化、项目化推进,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坚决彻底肃清孙志刚流毒和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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