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发布重要公告】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称,2024 年 11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应用其本级颁发的 5 种电子证照,包括《农药登记证》《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肥料登记证》《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国(境)外引进农业种苗检疫审批单》。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制发、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不再制发上述 5 种电子证照的纸质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