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药监局

2024年10月08日,安徽药监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书,安徽臻善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劣药被处罚34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安徽臻善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皖药监药处罚〔2024〕2-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

违法事实: 省局《关于转办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的函》,标示为安徽臻善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蜜款冬花不符合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名称: 安徽臻善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款冬花案

处罚内容:

  • 没收不合格蜜款冬花290kg;

  • 没收违法所得捌仟陆佰玖拾元(8690元);

  • 罚款叁拾肆万零玖佰伍拾壹元(34095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