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执行

悬赏公告

(2024)甘1002执悬15号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杜姣姣与张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杜姣姣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伟,男,1988年11月03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苑路检察院家属楼2单元401室。公民身份证号码:62280119881103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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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伟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张伟实施拘留的,给予1000元现金奖励, 举报被执行人张伟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69624元。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18093410656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来源丨家在陇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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