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园是保护区的一种类型,最早起源于美国,后为世界大部分国家和地区所采用。自世界最早的国家公园——黄石国家公园设立以来,目前全世界已有一百多个国家设立了多达1200处风情各异、规模不等的国家公园。

图源:子舒©绿会融媒

2017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2021年10月,我国正式设立三江源、大熊猫、东北虎豹、海南热带雨林、武夷山首批5个国家公园。

为了建立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园体制,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国家林草局启动国家公园立法,全力推进法律制定。2024年9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图),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绿会法工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再次提出19条修改建议。

图源:中国人大网截图

绿会法工委的建议已通过快递,书面邮寄全国人大法工委,并按照要求已在全国人大网逐条提交。

绿会法工委将持续跟进《草案》的修改进程,并积极提供支持和帮助。

附件:

序号

修改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修改理由

1

第一章第一条

为了高质量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加强对国家公园的保护和管理,保持重要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制定本法。

为了高质量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加强对国家公园的保护和管理,保持重要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制定本法。

因为“美丽中国”是“生态文明”的一部分,生态文明包括的范围更大,内涵更丰富。所以,建议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修改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

2

第一章第二条

本法所称国家公园,是指由国家批准设立并主导管理,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目的,实现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定区域。

本法所称国家公园,是指依法划定,并由国家批准设立和管理,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生物多样性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为主要目的,实现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定区域。

1、建议增加“依法划定”的内容,突出规划的合法性。

2、为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流化,建议修改为“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生物多样性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为主要目的。”

3

第一章第六条第二款

国务院国家公园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国家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国家公园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国家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行政部门履行职责,按照通常惯例,依据的就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应该再添加其它依据。

4

第一章第六条第三款

按照国家规定设立的各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依照本法和规定的职责,负责各该国家公园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履行相应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

按照国家规定设立的各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负责各该国家公园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履行相应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

理由:同上

5

第一章第六条

建议在第四款前增加一款,明确国家公园保护的主体责任:

国务院国家公园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国家公园管理工作。

避免在国家公园保护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时,出现追责不明的情况。

6

第一章第九条第二款

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国家公园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家公园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国家公园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家公园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和知识普及,引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开展宣传活动。

建议增加知识普及的宣传教育社会公众参与。

7

第二章第十一条第三款

遴选国家公园候选区,应当就相关区域自然生态空间的国家代表性、生态重要性和纳入国家公园保护和管理的可行性进行深入评估论证。

遴选国家公园候选区,应当就相关区域自然生态空间的国家代表性、生态重要性和纳入国家公园保护和管理的可行性进行深入评估论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增加信息公开内容,加强社会公众参与。

8

第二章第十四条第一款

国家公园区域范围的划定应当统筹考虑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周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经过充分调查和科学论证。

国家公园区域范围的划定应当统筹考虑生物多样性的完整性和周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经过充分调查和科学论证。

理由同2中第二个。

9

第二章第十五条

根据自然生态系统特性、功能定位和管理目标,国家公园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国家公园区域内自然生态系统保存完整、代表性强,核心资源集中分布,或者生态脆弱需要休养生息的区域划为核心保护区,核心保护区以外的区域划为一般控制区。

根据自然生态系统特性、功能定位和管理目标,国家公园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国家公园区域内自然生态系统保存完整、代表性强,核心资源集中分布的区域划为核心保护区,核心保护区以外的区域划为一般控制区。

删掉“或者生态脆弱需要休养生息”,理由:

1、该规定与国家公园的基本定义不符。

2、与国家公园设立的目的和功能也不符,设立国家公园的目的重在“保护”,而不是“修复”。

3、该规定适用于生态修复、生态恢复,不属于国家公园管理的范畴。

10

第二章第十八条第二款

未经国家公园标志发布机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国家公园标志.国家公园标志保护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国家公园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未经国务院国家公园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国家公园标志.国家公园标志保护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国家公园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1、建议与第一款的表述保持一致。

2、该条款中出现了新的机构,与国家精简机构的方针政策相违背。

11

第三章第十九条

国家公园保护应当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特性和内在规律,实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国家公园保护应当按照生物多样性特性和内在规律,实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理由同2中第二个。

12

第三章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健全完善国家公园保护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国家公园日常保护和管理工作。

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健全完善国家公园保护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国家公园日常保护和管理工作。

理由同3。

13

第三章 第二十八条

国家公园区域内原有居民的生产生活活动,应当以不超出现有规模和利用强度为前提.根据保护和管理需要,国家公园区域内原有居民确有必要迁出的,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妥善安置。

国家依法保障国家公园区域内原有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活动,国家公园的发展应惠及原有居民。

国家公园区域内原有居民的生产生活活动,应当以不超出现有规模和利用强度为前提.根据保护和管理需要,国家公园区域内原有居民确有必要迁出的,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妥善安置。

新增一款,以保障国家公园区域内原有居民的生产生活权益及发展权利。

14

第三章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定期对国家公园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状况等进行科学评估。

国务院国家公园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期对国家公园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状况等进行科学评估。

国家公园内的科学评估工作,应当是以国务院国家公园主管部门为主,会同其他部门进行。

15

第四章 第三十四条

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与国家公园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协作配合,指导、扶持国家公园区域内原有居民以及国家公园周边居民、企业等积极参与提供与国家公园保护目标相一致的生态产品和服务。

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与国家公园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协作配合,指导、扶持国家公园区域内原有居民以及国家公园周边居民、企业、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提供与国家公园保护目标相一致的生态产品和服务。

建议增加社会组织的参与。

16

第四章 第三十六条

国家公园管理机构根据生态保护需要设立的生态管护岗位应当优先聘用当地居民。

国家公园管理机构根据生态保护需要设立的生态管护岗位应当优先聘用当地原有居民。

保障当地原有居民的就业权。

17

第四章 第三十九条

在国家公园区域内开展经营性服务的,可以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以竞争性方式选择服务提供者。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国家公园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在国家公园区域内开展经营性服务的,可以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以竞争性方式选择服务提供者,并向社会公示。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国家公园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增加信息公开内容,加强社会公众参与。

18

第四章 第四十条

国家公园区域内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前款规定的景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实行免票或者优惠票价。鼓励面向公众设立国家公园免费开放日。

国家公园区域内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前款规定的景区内收费项目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实行免票或者优惠票价。

建议删除“门票”,理由:

1、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应当是免费的。

2、国家公园是有国家代表性的场所,具有科普教育意义,要吸引更多游客参观,所以,应当免除门票。

门票免费后,无需再规定免费开放日。

19

第六章

建议增加环境公益诉讼相关条款:

对破坏国家公园生态环境,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依照本法规定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代表国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侵权人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人民检察院和有关组织可以督促或建议前款规定的部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规定的部门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部门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和有关组织可以支持起诉。

建议增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与《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关于环境公益诉讼的规定相衔接,保持一致。

文/子舒

审/Yang

排版/ang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