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河南省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发布通告称,近日,有网友反映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民警付某某赴温州办案期间违规收取当事人3000元差旅费。经初步核查,反映情况属实,目前已责令涉案民警付某某全部退还所收费用,并对其予以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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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消息:

10月11日,来自浙江温州的市民项先生举报称,他母亲在配合河南省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警察办案过程中,收到该局一名付姓警察要求支付其和同行人员往返机票费用和2天住宿费用等合计2907元,他母亲随后向对方支付3000元。

项先生认为,该名付姓警察借办案为名收取当事人3000元差旅费违纪违法之嫌。

12日,记者就此事致电濮阳市公安局“12389”专用举报电话,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针对此事,相关部门正在核实。

来源:光明网、央视新闻、红星新闻、上游新闻、新黄河、济南时报、海报新闻

编辑:崔宁

审核:范启彬

终审: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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