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
据安徽省财政厅官网更新显示:徐光耀已任安徽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 、企业处处长。
公开简历显示:徐光耀, 男,汉族,1966年1月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理学学士,中共党员。
据安徽省财政厅官网更新显示:方山恩安徽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 、预算处处长。
公开简历显示:方山恩, 男,汉族,1967年2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芜湖市
10月12日,芜湖市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以下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韩永强,男,汉族,1979年10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镜湖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党组副书记,三级调研员,拟任市直单位正职;
吴 玮,女,汉族,1972年2月生,大学学历,农学学士,致公党,现任市政府副秘书长,二级调研员,拟任市直单位正职;
刘美胜,男,汉族,1981年2月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拟任县(市、区)委副书记;
孙安平,男,汉族,1979年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鸠江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三级调研员,拟任县(市、区)委副书记;
胡惟安,男,汉族,1980年6月生,在职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科长,四级调研员,拟任县(市、区)委常委;
缪 青,女,汉族,1977年11月生,省委党校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湾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一级主任科员,拟提名为副县(市、区)长人选。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0月18日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口头、书面或通过举报网站反映。
电话:0553-12380
举报网站网址:www.wuhu12380.gov.cn
接待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意见箱设在市委组织部门口。
中共芜湖市委组织部
2024年10月12日
宿州市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陈飞、朱郭锐任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大道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2024年9月23日
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周瑜辞去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0月12日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周瑜提出辞去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周瑜辞去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萧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曹红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0月12日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因职级晋升,曹红提出辞去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曹红辞去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萧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欧林杰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0月12日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欧林杰提出辞去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欧林杰辞去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萧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10月12日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汉银为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李宏辉的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王汉银的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10月12 日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黄蓓蓓为萧县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学军的萧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10月12日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谢长永为萧县人民法院赵庄人民法庭庭长;
王关强为萧县人民法院淮海人民法庭庭长;
吴秀丽为萧县人民法院丁里人民法庭庭长;
任文雨为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沈黎明为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袁元的萧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剑峰的萧县人民法院新庄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陈远新的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远的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袁瑾的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凯的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淮南市
关于刘永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刘永涛同志任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波同志任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玉虹同志的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2024年9月27日
来源 | 凤凰网安徽综合
编辑 | 曾佳佳 责编 | 靳晓宇 审核 | 马蓉
部分资料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