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慧 泰安报道
10月13日,泰山学院发布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硕士)。根据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35人。
教师50岗位拟招聘1人,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要求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专业要求体育学一级学科(体育教育训练学方向(武术))、体育专业学位(体育教学方向(武术)、运动训练方向(武术)),本科专业为体育学类,先面试再笔试。
教师51岗位拟招聘1人,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要求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专业要求教育学一级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方向(体育))、体育学一级学科(体育教育训练学方向)、教育专业学位(学科教学方向(体育))、体育专业学位(体育教学方向、运动训练方向)。其中,以专业为体育学一级学科(体育教育训练学方向)、体育专业学位(体育教学方向、运动训练方向)报考的,要求具有体育教师资格证。
教辅25岗位拟招聘4人,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要求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专业要求软件工程一级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电子信息专业学位(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方向、计算机技术方向、软件工程方向、人工智能方向、仪器仪表工程方向、大数据技术与工程方向)。
教辅26岗位拟招聘1人,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要求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专业要求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出版专业学位,本科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言专业。
管理8岗位拟招聘4人,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要求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专业要求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会计学方向、审计学方向)、会计专业学位、审计专业学位。
管理9岗位拟招聘1人,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要求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专业要求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戏剧与影视专业学位、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设计专业学位、设计学一级学科、艺术学一级学科,本科专业为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摄影、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教学秘书2岗位拟招聘5人,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要求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专业要求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教育学一级学科、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历史学一级学科、地理学一级学科、艺术学一级学科、机械工程一级学科、农业工程一级学科、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化学一级学科、机械工程专业学位、农业工程专业学位、电子信息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审计专业学位、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位。
辅导员11岗位拟招聘8人,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要求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专业不限,但只招聘男性;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有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辅导员12岗位拟招聘8人,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要求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专业不限,但只招聘女性;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有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辅导员13岗位拟招聘2人,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要求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专业要求教育学一级学科(心理教育方向、教育心理学方向、心理健康教育方向、教育心理与学生发展方向、学习心理与发展方向)、心理学一级学科、应用心理专业学位、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位,需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有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以后出生);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名、初审和缴费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9:00至10月21日15:00
查询时间:2024年10月15日11:00至10月22日17:00
登录泰山学院公开招聘网站(https://join.tsu.edu.cn),在报名时间内进入“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2024年10月21日15:00后,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或上传的证件材料图片不清晰导致无法审核,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请将以下报名材料的电子版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证书最晚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
(3)对招聘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毕业院校所在学院出具的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如果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4)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须提供现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或组织部门2024年以来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另外还须提供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班长、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自律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7)《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对应岗位“其它条件要求”所列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初审时间:2024年10月15日11:00至10月22日17: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或缺少报名材料的,初审不予通过。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要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3日17:00,缴费方式在泰山学院公开招聘网站(https://join.tsu.edu.cn)另行通知。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次40元,面试每人每场次70元。
缴费成功后,未按时参加考试者,已缴考务费不予退回。缴费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泰山学院公开招聘网站)。
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者,请勿缴费。缴费时因输入个人信息有误而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自负。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泰山学院公开招聘网站予以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教师50、管理9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开考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过线人数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
其他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过线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通过泰山学院公开招聘网站(https://join.tsu.edu.cn)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
笔试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方针、时政热点等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其中教师、教辅、管理岗位主要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相关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课程见附件3);教学秘书岗位主要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高等教育基础知识;辅导员岗位主要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心理学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相关知识三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情况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2.面试
(1)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前,须缴纳面试考务费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领取面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确认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本人签名的《泰山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需在报名系统中生成打印);报名系统中提交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校留存复印件,不再退还。
现场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通过泰山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2)心理测试
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各招聘岗位要求,分别进行,通过泰山学院公开招聘网站(https://join.tsu.edu.cn)通知。
教师51岗位、教辅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教师50、管理9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试讲占面试成绩的30%,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
教学秘书、辅导员、其他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应变、语言表达等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和面试都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情况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由泰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泰山学院公开招聘网站(https://join.tsu.edu.cn)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核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我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为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的相关标准执行。
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 0538-6713599
监督电话:0538-6715603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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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证明材料模版
3.笔试课程
来源:泰山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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