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镜哥。

都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这两天对于公安机关来说不好过,舆论压力挺大。

先是有游客在昆明长水机场被湖南民警坑钱,引发舆论热议。昨天又曝河南濮阳民警向温州当事人索要差旅费,多个相关话题蹿上今天的网络热搜。

两件事,都和钱有关,想问一下,我们的警方真的穷到这种地步了吗?这种公然索要财物的行为,可以毫不避讳地说,是技术含量最低,风险最大的违规违法行为,镜哥不明白为何会有人如此操作。

在昨天的报道中,可见濮阳警方的处理态度是严肃的,效率也是很高的,不但第一时间退回了差旅费,更是安排相关人员到温州登门致歉,并启动调查问责程序。

所以,当时镜哥是想给濮阳警方点赞的,毕竟我们不能奢望每个人都心怀敬畏,因为哪里都有害群之马。对于警界败类,作为一级组织,发现一个打击一个,露头一个铲除一个,就是尽到了责任。

但随着更多事件信息的披露,原来索要差旅费的不止于付姓民警一人,而是出差的两人都有此行为。因此最新的曝料,再次让该事件登上热搜,一时间把河南濮阳警方推上了风口浪尖。

这一关对于濮阳警方来说,不好过。

但关关难过也得过,步步难行也得行啊。

谁让自己的下属不长眼,被举报也是罪有应得。而作为民警背后的组织,有强化队伍建设,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的责任和义务,既然有此失职,站好了接受群众的监督与鞭挞就行了。

我们也相信,在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监督越来越多的今天,河南濮阳警方会严肃处理这两个害群之马,积极补偿当事人损失,并以此警示全国更多警务人员——千万别伸手,伸手必被捉。

转移下话题,镜哥作为一名河南人,对这件事却有更深层次的理解。

首先对这两名向当事人索要差旅费的警务人员,镜哥是一万个看不上,典型的害群之马,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然而也不免想起自己一个同学的遭遇。镜哥同学也是名警务人员,也经常出差加外地培训学习。

按理说出差和学习都是组织安排的工作,理应由单位解决相关费用。但事实上是,虽然这些费用应由单位支付,但受限于地方财政保障的影响,很多时候出差的花费是要自己提前垫付的,而这部分垫付的费用,何时能报销,一切都是未知数。

比如镜哥这位同学,因出差和学习,先后已经垫付了近2万元,可什么时候能报销,天知道。

据同学诉苦,这些用公务卡支付的费用,已经由自己工资提前偿还,因为若不及时还款,说不定哪天自己就成了失信人。

我说,不还不行吗,又不是你招摇撞骗造成的,这是公事。

同学直笑我天真,可以不还,大不了成了失信人,然而给自己带来的麻烦,给单位造成的影响,不仅事关家庭更是ZZ站位的问题。

镜哥听罢很无语,又感觉同学言之有理。

所以,综合河南濮阳这起事件,我深知这两名民警行为的不堪,但又不得不想到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我们民警出差涉及到的费用,是不是真的不能及时报销解决?

也许一次出差花费几千块钱对于一个人和家庭来说影响不大,但屡屡如此,累积起来的支出,对于一个工薪家庭来说,或许就影响到他们的正常生活。

因为你没钱报销,无法解决基层民警长期垫付经费的现实困难。

讲真,我们痛恨民警向当事人索要差旅费的行为,但我们是否也应该反思一下,他们之所以这么干,是不是真的没有办法了?

这也许就是经济下行的蝴蝶效应吧,他们也许是加害者,但会不会也是受害者呢?

有时候,当理想照进现实,真的很无奈。也许只有当你体会过这种无奈,才知道什么是迫于无奈。

我甚至开始同情这两名警察,因为我身边就有这种走在悬崖边缘的人。

明知是错,却要为之,有时并非利益驱使,而是迫于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