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喝酒不开车!
但还是有人以身试法
不仅酒后开车
还企图在交警面前
弃车逃离?
9月24日,乌海市公安交管支队国道大队执勤警组巡逻到摩尔沟街时,一辆商店门口刚起步的小汽车 兜了一圈后又停回了商铺门前 ,这一 反常举动 立即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就在民警准备对车辆进行检查时,驾驶员却突然 弃车逃跑 ,然而还没跑出去多远就被民警控制。
原来,当天晚上驾驶员张某与朋友 酒到中途没有尽兴 ,便开车出来买酒,没想到刚起步,迎面开来一辆警车,因为心虚,于是就有了后面发生的事情。经对驾驶员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进行检验鉴定,结果为 114.75mg/100ml ,已经达到了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的标准,涉嫌 危险驾驶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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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公安交管支队国道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张某处以 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的处罚。目前驾驶员张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内蒙古交警提示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侥幸只能换来不幸
敬畏法律才能一路畅行
像张某这样的“神操作”
还是少点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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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剪辑:孙志成
▎文字组稿:孙志成 曹俊鑫
▎通 讯 员:孙志成
▎责任编辑: 孟祥婧 李 丽
▎审 核:张 瑞
▎素材来源:乌海交警“交”朋友宣教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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