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闻所未闻,民警跨省办案都有办案经费,却要向案件当事人索要,这不是两头吃吗?如此作为,真是有损“人民警察”光辉形象。

‬事件背景
10月12日,浙江温州的项先生找到媒体反映:今年‬5月‬,家人‬因‬牵涉‬一起‬洗钱‬案件‬需要‬配合‬河南‬濮阳‬警方‬调查‬,濮阳‬华龙‬分局‬民警‬跨省‬前往‬温州‬办案‬,在‬办案‬过程中‬竟‬朝‬当事人‬索要‬了‬3000元‬的‬差旅费‬,
从项先生曝光出来的聊天记录显示,民警将住宿和往返机票都给当事人算得清清楚楚,项先生家属按照要求支付了这笔3000元的费用。

对于民警的这个要求,项先生得知后感觉不应该,因为民警办案都会有办案经费,从来也没有听说过需要当事人去付费提供住宿、机票钱,感觉民警涉嫌违法违纪,于是项先生就向当地主管部门举报投诉此事。
项先生表示:自己‬多次‬向‬主管‬部门‬反馈‬,但是‬始终‬没有‬得到‬合理‬答复‬,一直‬在‬推诿‬,直到‬把‬事情‬曝光给‬媒体‬,濮阳‬警方‬才‬来到‬温州‬处理‬。

从项先生的描述中,可以得到了一个关键信息被索取了费用不是最委屈的,最委屈的是投诉无门,直到网络的帮助才得以解决。
我不知道该感谢网络呢?还是该夸赞濮阳警方的反应迅速?
‬官方通报此事
10月12日晚,濮阳华龙区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反映情况属实,责令涉案民警付某某全部退还所收费用,予以停职,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到位。

据了解,该涉案民警刚参加工作一年,刚刚一年的警察生涯就养成了“吃拿卡要”的习惯,可想而知如果没有被曝光出来,后续还会有多少人会因为这位民警而导致案件受到不公正对待?
‬当事人再发声硬刚:还有一人为何不处理?
通报出来后,当事人项先生表示了质疑:来‬温州‬办案‬的‬有‬两位‬民警‬,支付‬的‬差旅费‬也是‬两个人‬的‬,为何‬现在‬只‬处理‬收钱‬的‬那位‬民警‬,而‬其余‬一人‬却‬只字不提‬?他‬也曾‬提出过‬差旅费‬的‬事情‬。

项先生的这个质疑有理有据,因为办案不可能只去一人,并且另一人也参与了此事,虽然收款账号是付某某,不代表这笔费用没有花在另一人身上。
显然项先生的质疑又再一次的“打脸”了濮阳警方,几个月前多次的反馈没有合理答复,曝光后却只通报处理了收钱的一人,如此做法实在是难以令人信服。

‬说在最后的话
人民警察,在人们心中一直是正义与安全的象征,他们肩负着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任。然而,此次事件却让人大跌眼镜,严重损害了警察队伍的形象。
作为执法者,民警本应秉持公正、廉洁的原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索取差旅费的行为,无疑是对其职责的亵渎,让民众对警察的信任产生了动摇。这种不当行为不仅违反了纪律规定,更是对警察这一神圣职业的抹黑。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可是如此袒护换来的只是更多的质疑,又是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