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本是人生一大喜事,每对新人都希望自己的婚宴能够宾主尽欢,给自己和亲朋好友都留下美好而深刻的印象。但如果在婚礼过程中遭遇停电,致使婚宴效果不佳,期盼已久的婚礼,竟成了一桩糟心事,那费用还需足额支付吗?高州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基本案情

被告冯某因办理婚礼向原告高州某公司旗下的酒店预定了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28日的住房服务以及2023年9月28日的婚礼酒席。在此期间,因供电部门迁移线路导致酒店无法正常供电,致使准新人及宾客无法正常睡眠,未得到约定的住房服务。婚礼举行当天,酒店启动自行供电系统以及增加大量冰块和风扇,因酒店自行供电系统和降温模式自身缺陷导致婚礼现场的制冷效果、灯光效果差强人意,新人及宾客体验感较差。婚礼结束后,冯某以酒店断电导致婚姻效果及服务体验感不佳为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53254元,高州某公司遂向高州法院起诉,要求冯某支付酒席款53254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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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

高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冯某已按约定支付了住宿和部分婚宴费用,高州某公司应按约定提供住宿服务、婚宴酒席服务以及负有保障供电等附随义务。在安排酒店住宿到举办婚宴的过程中,虽因第三方施工导致酒店突然停电,但高州某公司作为承接婚宴的专业酒店,理应具备酒店备用发电设备或预见婚宴中出现突发状况的可能性,但高州某公司未做好充足的准备及预案,违反附随义务致使冯某夫妇及宾客在住宿期间和婚宴中停电。加上婚宴举办时正值天气酷热,停电导致婚礼现场炎热、黑暗,导致宾客服务体验感差,影响被告举行婚礼的美好期待。高州某公司服务存在瑕疵的过错,确实对冯某的婚礼体验感造成一定的影响。

综合考虑高州某公司的过错程度以及冯某的损失程度,高州法院酌情认定高州某公司承担20%服务瑕疵责任,冯某支付住宿费和餐饮服务费80%,即83699.2元,减去已支付的费用51370元,尚欠32329.2元未支付。冯某应支付住宿费和餐饮服务费32329.2元及利息给高州某公司。

法官提醒

婚礼承载了每一对新人心中最美好的期望,也是新人携手组成家庭、走向幸福的开始,一场不完美的婚礼将会给新人及其家庭成员带来较大的遗憾。酒店作为合同的一方,要依约提供相应的合同义务,并充分做好应急准备和应急预案。新人在选择婚宴场所时也应慎重选择,充分了解酒店的服务能力,最好与酒店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婚宴的具体时间、地点、价格以及突发情况处理等问题,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来源:高州市人民法院)

编辑:黄 茵

初审:林柳青

复审:林华善

终审:邹梦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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