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达报废标准车辆

心存侥幸上路行驶

如同“隐形炸弹”

威胁交通参与者安全

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湟源公安交警迅速行动

查获一起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

的违法行为

现将其予以曝光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近日,湟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西区中队民辅警在辖区西莎线(国道315线)开展正常勤务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青AD03**自卸低速货车有意躲避执勤交警,行迹十分可疑。

随即,执勤交警立即示意其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状态为:逾期未检验,且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驾驶员李某某称自己知道该车辆没有检验,因自己出行需要,便心存侥幸心理,觉得只要有驾驶证,就不会让交警查获......

随后,执勤交警对李某某的想法和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进行现场普法,告知其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的危害和后果,李某某很是后悔,悔恨自己为了贪图方便省事,忽略了安全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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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某驾驶已达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对该报废车辆依法予以收缴进行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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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报废车?

所谓报废车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各种机动车,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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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强制报废标准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

(1)已达到使用年限;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再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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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上路行驶的危害:

安全隐患大

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环境污染大

报废车发动机严重老化,耗油量明显增多,排放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污染物标准,不仅造成能源浪费,而且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从而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不符合环保要求。

违法行为多

上路行驶的报废车辆大多套牌、假牌甚至无牌,经常肆无忌惮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非法改装、酒后行驶、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车辆肇事无保障

报废机动车因没有参加保险,且车辆也不值钱,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大多驾驶员无力承担巨额经济赔偿,直接影响了社会治安的稳定。

报废车辆隐患大

安全出行记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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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2.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

交警温馨提醒:

驾驶报废车辆上路,一旦发生事故,就可能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报废的车辆必须依照程序,送到指定的车辆回收公司进行分解处理。

编辑|小杰

审核|朵朵

终审|老梁

来源|湟源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