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关于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其中提到,满足人民群众对“好房子”的需求,进一步优化房票制度,全面覆盖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征收项目,从“建房”“等房”安置变为“买房”“现房”安置。放开房票购房区域,鼓励被征收人在本辖区购房安置,允许跨行政区购房安置。增加房票使用功能,在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基础上,可购买公寓、厂房、办公用房,增加群众财产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