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晟通速递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被处以罚款3000.0

2024年09月27日,东营市邮政管理局就广饶晟通速递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广饶晟通速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兆吉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孙武路西侧133号

品牌:圆通

二、案由

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三、主要事实

违反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了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行为。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0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违反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了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行为。

承办单位:东营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10月15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

〖免责申明〗本文仅代表本账号个人观点,其图片及内容版权仅归原所有者所有。如对该内容主张权益请来函或邮件告之,本账号将迅速采取措施,否则与之相关的纠纷本账号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