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晟通速递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被处以罚款3000.0
2024年09月27日,东营市邮政管理局就广饶晟通速递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广饶晟通速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兆吉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孙武路西侧133号
品牌:圆通
二、案由
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三、主要事实
违反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了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行为。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0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违反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了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行为。
承办单位:东营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10月15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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