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讨债

多名男子竟非法拘禁欠债人长达

四十多天

国庆期间

芦山公安

快速出击

果断处置

破获一起非法拘禁

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国庆期间,所队联动破获一起非法拘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五人。

经查:2024年8月中旬,被害人彭某某因债务问题被嫌疑人何某某、陈某、乐某某、李某某、乐某某等人带至芦山县,先后被非法拘禁于县城宾馆及嫌疑人家中,嫌疑人采取语言威胁,暴力殴打等方式逼迫被害人还钱,拘禁时间长达40多天。

在脱困后,被害人彭某某立即选择报警,接到警情后,芦山县公安局对如此恶劣的案情十分重视,立即组织多所队联合出动,将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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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某、陈某、乐某某、李某某、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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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非法拘禁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