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被誉为“新时代的石油”,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已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为充分保护个人信息合法权益,服务诚信社会建设,10月15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召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鼓楼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彭静,刑庭庭长朱锡平出席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韩浩主持发布会。
打击侵犯个人信息犯罪,23人获刑三年以上处罚金565万元
发布会上,彭静副院长介绍了该院五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审判工作整体情况、案件特征和主要举措。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鼓楼法院共受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76件117人,涉及身份信息、财产信息、房产信息、通讯信息、轨迹信息、教育培训信息等,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23人,判处罚金565万元,始终保持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压态势。
从案件审理情况来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犯罪主体更加多元化。个人、公司、企业内部人员都可能成为犯罪主体,如快递和房地产从业人员成为该类犯罪的高发人群。二是犯罪链条更加复杂化。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主体,中间商获取信息后层层转卖,加剧了信息的扩散范围。三是犯罪手段更加智能化。犯罪分子利用网络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手段,精准获取目标信息的案件不断增加。
鼓楼法院坚持治罪和治理并重,多措并举协同发力,为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建立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加大打击力度,斩断黑色链条。加强与公安、检察、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注重审查案件中个人信息泄露的渠道和方式,加大对行业“内鬼”的惩治力度,全力斩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黑色产业链。
与此同时,法院依法从严惩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分子,仔细甄别案件类型和特点,突出打击重点,严格适用罚金刑等刑罚手段,加大对违法所得的追缴力度,让犯罪分子付出沉重代价。法院还通过开展法治讲座、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提高公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进社区、进园区普法宣传累计超过80场次。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行业监管漏洞,及时制发司法建议,推动完善行业内部治理,从源头减少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房产销售出售业主信息获刑,法院提出保护信息四点建议
“根据个人信息的来源及流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涵盖了住房、教育、交通、物流、企业信息登记等各行各业。”
随后,刑庭庭长朱锡平发布了一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典型案例。发布的案例包括:房产销售人员非法出售业主信息案,教育培训机构工作人员贩卖学生家长信息案,非法爬取公民车辆即时位置信息案,配送员非法获取客户手机号及验证码案,以及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出售企业信息案。朱锡平庭长就个人如何提升信息保护意识、行业如何加强监管补齐信息安全短板等问题回答了媒体提问。
发布会的最后,对广大群众应当如何擦亮双眼、切实守护好个人信息安全,法院提出四点建议:
一、不点击来路不明的网址。对于收到的中奖提醒、客服退款、信用卡积分领取等可疑短信中的网址链接,不要因好奇而点击,更不要在此链接网址上填写个人有关信息。
二、不下载、使用非正规App。不在非正规App上注册或填写个人信息,不授权非正规App获取地理位置、读取手机内存信息、获取通讯录等权限。
三、慎重使用公共无线网络。尽量不要使用可以直接连接无须认证的公共无线网络,应尽量避免转账支付操作,防止账号、密码遭窃取。
四、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在使用网络或更换手机时,应注意保护账号、密码、电话等个人资料,不轻易留下个人信息,也不随便泄露包括电子邮箱等个人资料。特别是对唯一标识身份类的个人信息应该更加小心,避免泄露。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季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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