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临沧市纪委监委消息:

日前,经临沧市委批准,临沧市纪委监委对耿马县委原常委、孟定镇原党委书记杨正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正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与他人串供并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发放补贴;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侵害群众利益,在退耕还林资金分配中优亲厚友;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实施项目验收监管不力;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将手中权力作为捞钱的筹码,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求名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

杨正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临沧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临沧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正鹏开除党籍处分;由临沧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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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