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草书史上,晋人以幻想型和富有哲理性的草书确立了新的书法美学范式,并从笔法上臻至书史典范。它几乎从最基础和最高标准开启了书法美的历程。由此,它成为中国书法史上文人书法的第一座高峰并对唐代书法构成规导和影响。唐代书法之于晋代书法其同构性表现在存在于两者之间的隐性结构和观念呼应。初唐书法以中和美学阐释王羲之书法,使王羲之成为儒家美学笼罩下的书圣。初唐书家也无不心仪倾力于王羲之书法。虽然“法”的异化影响了初唐对王羲之的正确接受,但是在初唐书家心目中,始终潜隐着一种魏晋情结,这主要表现在对王羲之的心摹手追。孙过庭《书谱》从书法到理论都传递出唐人的这种审美情绪,在很大程度上,晋唐一体化的内在结构即是晋唐草书跨越4-5个世纪的接续与递承。作为唐代最具天才性的草书巨匠怀素,他早年草书完全是一派晋人风范。其《论书帖》便极具典范性地透出遒媚之晋韵感。而在张旭、贺之章、高闲等的草书中,于高旷恣肆中也无不透露出来自魏晋二王草书的消息。“不论怎么伟大之人。如果没有事先领略所有包含必要初步阶段的基础。他永远也不能构想出这些新的形式。生命体验的连续性在这里,如同历史单位中联合形式许多代人一样具有必要性。”(沃尔夫林《艺术史的基本原理》)

唐代草书正是经历了初唐、盛唐的酝酿准备,在晋人逸轨的引导下于中唐达到辉煌的高峰,产生了张旭、怀素两位空前绝后的伟大草书家。至此唐人完成了草书的盛中唐转型,建立起属于唐人的草书审美疆域。它以篆籀笔法与充满雄强气骨之势的典型风格,于晋人草书构成晋唐一体化结构。只是这种唐型草书风格是与晋人草书风格相对应的。晋人草书/尤其是“二王”草书,在草书史上为唐人提供了草书规范与高不可及的范本。但唐人也在接受晋人草书的过程中完成了自己的东西。即在“二王”哲理幻想型今草的基础上,将今草推向狂草,在笔法上确立起以使转为典则的狂草,这便是晋唐一体化的内在结构与美学范式。

晋唐一体化不仅单纯是一个艺术史的概念或命名,而是对草书史存在的晋唐超越性与典范性草书创作的一个高度概括。它体现为个人才能与传统的完美结合,因而它并不回避晋唐草书所表现出的个人天才性,不过,相较而言无疑更看重晋唐草书所体现出的历史效应与张力。晋唐草书几乎是用横跨四、五个世纪的草书技巧与精神积淀而完成了一种草书史典范的塑造。“那些最杰出的作品,作为真正的先驱者,能够最清楚地阐明艺术发展的过程。”(沃尔夫林《艺术史的基本原理》)因此从这个意义上看,晋唐一体化无疑是草书史的轴心,它提供了一种长时段的史学原型建构,它整合思言道——以审美穿越综合历史,成为草书史上的永恒典范。无论草书史如何发展嬗变以及兴衰变化,遭逢危机或面临高潮,每一时代或每一位草书家都会从晋唐一体化的典范中,汲取前行或反思升华的创造性智慧与力量。

从唐代之后,草书的发展皆无法回避晋唐一体化的书史践履。晋唐一体化已不仅是一个书法史学问题——包涵着宏观而又微观的理论审美观念——同时又是一个深切关涉到书法史上草书创作向度问题。一个草书高峰的时代必然是从理论到践履充分诠释与深入体悟晋唐一体化的时代,而忽视对晋唐一体化的理论阐释与创作践履,则往往会与草书盛世失之交臂。因而在当代书法的经典化转向的书史境遇中,从艺术史立场深入阐释认识晋唐一体化草书历史,无论对草书艺术史研究,还是为当代草书创作提供书史洞鉴,推动当代大草的超越性发展皆具有重要价值与意义。

文/姜寿田,来源:书法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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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寿田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书法导报》副总编,河北美术学院教授,河南省书协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曾获第三届青年理论家书谱奖,全国隶书学术研讨会二等奖,首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理论奖提名奖,第三届中国兰亭奖理论奖三等奖。曾出任第二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理论奖评委,第八届全国书学研讨会评委,第二届全国草书论坛评委。

出版专著:《中国书法理论史》《中国书法史绎·本体卷》《当代国画流派地域风格史》《现代书法家批评》《现代画家批评》《学术与思想·书学论稿》,主编《中国书法批评史》《中国书法发展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