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本报从哈尔滨市平房区政府获悉,哈尔滨运通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6·28触电事故已于日前查明。

据悉,2024年6月28日,在南岗区南直路125号院内,哈尔滨运通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触电事故,导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本报梳理发现,事故单位为哈尔滨运通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运通丰田公司隶属于北京运通国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地点为哈尔滨运通俊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南直路125号)位于地下车库内的低压配电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经查明,2024年6月28日,在运通丰田公司工作的电工刘某功下班后一直没有回家,家属也联系不到刘某功。6月29日11时30分许,刘某功的弟弟刘某伟到运通丰田公司向物业主管战某东反映刘某伟一直没有回家的情况,请求战某东帮忙寻找。战某东带领刘某伟到刘某功可能工作的地点进行寻找。12时15分许,战某东和刘某伟找到哈尔滨运通俊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南直路125号)地下室的低压配电室,发现配电室的门是关闭的,刘某伟打开配电室的门,发现屋里亮着灯,刘某功躺在配电柜后面的地面上,穿着工作服、嘴角有血、手上有电击伤。刘某伟摸了一下刘某功,发现身上是凉的。随后,刘某伟被战某东拉到门外,并拨打了110和120电话。120救护车到达现场检查后,确认刘某功已经死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本报注意到,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刘某功没有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违章带电作业。调查组还指出,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刘某功持有的低压电工证已经失效,其从事低压电工作业,属于无证操作;运通丰田公司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不到位,没有发现刘某功不具备作业资质的问题;运通丰田公司对工作人员疏于管理,不掌握作业人员的动态,安全巡查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刘某功违规作业的事故隐患;运通丰田公司未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工作,没有辨识并管控配电室作业的触电风险隐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因哈尔滨运通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不到位、安全巡查不到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而引起的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还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了处理建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本报注意到,哈尔滨运通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此外,刘某国(哈尔滨运通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运通丰田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战某东(哈尔滨运通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物业部主管,刘某功的直属领导),均建议给予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王锦和)

版权声明:未经授权,《中国基建报》报道严禁转载、抄袭或利用AI软件改写,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