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核对退付
部分历史沉淀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我中心对历史沉淀资金进行梳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涉及的资金,因没有交易附言等原因无法确定资金性质,需要相关单位及时与我中心联系核对。
二、退还方式
下载填写《退付申请表》,经核对不存在不予退还情形,符合退还条件的,办理退还手续。
三、其他说明事项
经三次公告仍未核对办理退付手续的资金,将上缴市财政。
联系人:娄会计 联系方式:0552-2067193。
特此通知。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1、历史沉淀资金明细表
蚌埠日报社“最蚌埠”融媒出品
来源:蚌埠日报社融媒体运营中心
编辑:阎然 校检:司从建
审核:曹新铸 李博
监制:王静 总监制:孟儒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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