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李某随意将临时号牌丢在车内,结果在高速公路收费站被民警查获,受到相应处罚。10月9日,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通报相关情况,并就如何正确使用临时号牌向大家发出提示。

9月27日晚8时许,高速五支队八大队民警在辖区高速公路收费站对过往车辆检查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未悬挂号牌,且未粘贴临时号牌。经检查,这是一辆刚刚购买的新车,驾驶人李某不知道临时号牌粘贴的规定,便将临牌随意扔在车内。最终,民警对其不按规定粘贴临时号牌的行为作出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大家,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悬挂号牌,尚未取得正式号牌的,要粘贴临时号牌。临时号牌应粘贴两张,一张粘贴在车内前挡风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处,另一张应当粘贴在车内后挡风玻璃左下角,且不得故意遮挡、污损。需要注意的是,车辆必须在临时号牌规定的范围内行驶,且一旦领到正式号牌,临时号牌无论过期与否,立即作废。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