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廉洁宜春消息:
经宜春市纪委监委批准,宜阳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和袁州区监委对宜春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党支部副书记、副总经理衷小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衷小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在职工录用工作中,违规安排亲友入职;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将本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对分管项目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后果;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融资贷款、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衷小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宜阳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会议研究并报宜阳新区党工委批准,决定给予衷小军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衷小军简历
衷小军,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江西宜春人,在职大学学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3年3月退休。曾在袁州区三阳中学、江西苎麻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作。
来源: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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