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明一男子以家中操办“红白喜事”为幌子,空手套白狼骗取多家杂货店烟酒若干,价值10000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老板,你店里有没有中华香烟?”10月5日上午,一男子骑电动自行车来到堡镇一家杂货店询问。男子表示,他当晚要给孩子办百日宴,需要购买高档烟酒招待亲朋好友,店主姚先生听后热情地招待了他。根据男子的需求,姚先生拿出10条名牌香烟和2箱名牌白酒给他。

“办好酒席后剩下的烟酒可以退还给你,对不对?”结账时,男子提出等他把喜宴办好,到那时再一起结账。在崇明农村,主人家操办酒席要准备较多的烟酒,他们通常会到附近的店里购买,一般店主为了生意,见到乡里乡亲的人来,都会采取“事前拿货,事后付款,多退少补”的习惯进行结账。

面对这个习以为常的要求,姚先生没有多想,只是简要问了男子的姓名、住址,男子脱口说出:“就住堡镇某村11大队1106号,姓吴,叫吴良”。姚先生没有怀疑,并让男子写了一张字据,上面写明赊账商品的数量、单价和总价,合计5800元,落款“11大队1106号吴良”。姚先生收好字据,目送“吴良”拿着东西离去。

直到10月8日,店主姚先生见“吴良”还没有来结账,与常规不符,于是便拿上字据上门去找,却发现地址上的户主并不姓吴,也根本没有办过百日宴,姚先生确定自己受骗后,立即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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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抓获嫌疑人张某

崇明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民警根据线索找到嫌疑人张某,面对民警的讯问,张某很快承认他通过虚构身份骗取杂货店烟酒的违法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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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张某诈骗到的部分香烟

据交代,张某平时好吃懒做,游手好闲,近期他在别人家吃席时,突然萌生出编造操办“红白喜事”,通过赊账骗取杂货店烟酒来换钱的想法。于是,张某在10月5日付诸行动,并很顺利地骗得了姚先生的货物,同一天,他又以家里办喜宴、周年祭为由头,一连在港沿镇和庙镇的两家农村杂货店分别骗得名牌香烟8条、名牌黄酒6箱。在店主家留下的3张字据,包括地址和姓名,都是张某即兴捏造出来的。第二天,张某找了农村里的两家杂货店,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所骗烟酒出售,非法获取赃款13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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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张某接受讯问

直至案发,另外两家店主还在等待张某前去结账。“对于赊账销售这件事,大家一定要谨慎,核实好买家的身份。”经过民警的告诫后,三位店主纷纷表示将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不再轻信他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崇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通讯员:陈卫国

编辑:陈锦源

责编:李琳、陈锦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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