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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季度,全市检察机关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为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全市检察人员“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有情况报告54条。其中,市检察院11条、巴州区检察院5条、恩阳区检察院16条、南江县检察院10条、通江县检察院7条、平昌县检察院5条。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一以贯之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持“逢问必录、逢录必核、违规必究”,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行为,进一步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发布|检务督察部

巴中检察新媒体工作室

(2024年第16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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