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发生的理工大学暴动案件中,有多人试图突围并被指控犯有暴动罪。近两年来港区域法院对事件中的多名被告进行了审理和宣判,据了解,“理大暴动”的213名被告中,共200人罪名成立,其中11人被判入教导所,167人被判29至64个月监禁,余下22人正等候判刑,仅6人脱罪,另有7人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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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大学暴动后出来自首的学生

10月10日,在区域法院的审理中,有三名男性被告在审判过程中不认罪,经过审理,法官谢沉智慧对这三人的证词提出了严厉批评,指出他们的陈述既违反常理又自相矛盾。他们分别声称进入理工大学是为了劝说未成年人离开,以及想要带朋友离开等,法官认为这些说法简直是“胡说八道,牵强附会”。因此,法官裁定这三人罪名成立,并将量刑程序推迟到11月22日求情,在此期间他们需被还押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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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名被告分别是23岁的学生朱健君、20岁的售货员许铭晋以及24岁的学生马健朗,上述年龄均为起诉时的年龄。他们被指控于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期间,在理工大学及畅运道周边地区与其他人一起参与了暴动。

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被告朱健君声称,他进入理工大学是为了响应传道人和牧师的呼吁,劝说未成年人离开校园并提供医疗协助。然而,法官发现,在传道人和牧师成功说服年轻人后,朱健君并未立即离开,而是选择留在课室里与其他人通宵祈祷、唱诗和看新闻报道。这一行为被认为与其说法自相矛盾,且完全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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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许铭晋则坚称,他进入理工大学是为了寻找两名朋友,并打算带他们离开。但法官指出,当时警方尚未封锁理工大学,而许铭晋从未真正寻找过出路,这与他的说法大相径庭。此外,控方提供的证物显示的时间与许铭晋的陈述也存在明显分歧,他无法对此作出合理解释,因此被认为不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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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被告马健朗,他声称自己是在网上看到有人号召社工进入理工大学游说年轻人离开。然而,法官在查阅相关帖文后发现,内容根本没有提及这样的要求。更令人费解的是,马健朗在离开理工大学时,选择了跟随暴动人群翻过畅运道天桥的铁栏。这一行为被认为完全不合理,且与其说法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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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进一步指出,考虑到当时理工大学的情况,没有任何正常、合理且守法的人会进入该校园。然而,这三名被告却一直留在校园内直到11月18日。他们身处一大群暴徒之中,从理工大学突围逃走时,翻过畅运道天桥铁栏,在天桥上如同“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行动一致地设置伞阵,向警方射箭并投掷汽油弹等,随后再翻过另一道铁栏,朝康宏广场方向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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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过程中,三人被警方截停并逮捕。法官认为,唯一的合理解释是他们在案发时“便利、鼓励或协助”了涉案的暴动行为,他们的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危害了公共安全。同时,法官还认为这三名被告及部分辩方证人均非诚实可靠之人,他们的证词简直是“胡说八道,牵强附会”。因此,法官最终裁定这三人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