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男孩像6岁儿童泼开水的后续来了, 11岁男孩的母亲回应了,带孩子去医院鞠躬道歉了,然后警方也给出了回应,这是男生构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未满14周岁不予行政处罚,然后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并且积极履行民事赔偿责任,这个事情就这样子告一段落了,我想说的是,如果鞠躬道歉有用的话,还要不要帽子叔叔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故意伤害他的身体,他是不满14周岁,但是就不能够让监护人来承担责任吗?也难怪那么多未成年,校园霸凌的事情不了了之,这个事情大家怎么看?欢迎评论区讨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