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6日凌晨5时50分许,周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大队值班民警接110指挥中心通报:富民路与太昊路交叉口东100米处发现一名老人躺在机动车道内,伤势较重,无人照顾,疑似发生了交通事故,请及时前往处理。接到报警后,事故大队值班民警王千奇和同事方政随即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积极协助医务人员对伤者进行转运救治。

经勘查,民警发现现场仅遗留一片血迹、一部手机和一个耳机,再无其他有效证据,经走访了解,也没有找到目击证人,事故现场一时也未找寻到有价值的监控视频,这些情况给案件的侦办带来巨大的挑战。

按照逃逸事故追逃处置方案要求,王千奇及时将案件相关情况向事故大队当天值班的领导李全力副大队长进行了汇报,大队随即成立了“10.6“逃逸事故专案组,并抽调警力全力开展侦查工作。王千奇作为主办民警,更是主动作为,加班加点对事故现场附近的多个监控视频,进行多轮对比甄别核查,他发现一辆三轮电动车存在重大嫌疑。虽然事故发生时的画面被监控镜头前的树叶遮挡,但是三轮电动车在现场停留的时间长度异常、且和事故发生时间较吻合。

这条线索虽然给办案民警带来了希望,但是也给大家带来了压力。因监控距离现场较远、监控画面不能清晰反映该三轮电动车的品牌、颜色及驾驶人的外观特征。同时,该路段地处城郊接合部,且附近还是多个三轮电动车经销商的仓库,过往的三轮电动车数量较多,想排查出这辆嫌疑车辆,无异于大海捞针。了解这一情况后,事故大队大队长李树岭勉励大家要本着对受害者负责、对法律负责的原则,努力克服困难,不放过任何一点有价值信息,全力侦破该案。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专案组成员连续两天的追踪排查、仔细甄别,嫌疑三轮电动车的相关信息,逐渐清晰起来,相关证据也调取充分。10月8日上午,专案组民警凭借扎实的证据,果断出击,成功将肇事逃逸的三轮电动车及驾驶员抓获。

在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讯问室,肇事嫌疑人还试图抵赖狡辩,拒不配合。王千奇对其进行了释法说理,并出示了部分证据资料,让嫌疑人放弃了抵抗,如实交代了事故的发生及其逃逸的过程。至此,该案宣告成功破获。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信息来源: 支队事故大队

编辑:余永章

校对:李 畅

审核:赵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