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参考历史资料结合个人观点进行撰写,文末已标注相关文献来源。

(水墨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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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嘉靖八年,公元1529年。

地点,是直隶苏州府长洲县。

这一年夏天,长洲县农民朱达正在田间劳作。

这日是个雨天,不过是蒙蒙细雨,倒不耽误干活。

朱达头戴斗笠,身穿蓑衣,手持镰刀,正在田间辛勤劳作。

细雨如织,轻轻柔柔地洒落在田野之上,给这方土地披上了一层朦胧的轻纱,雨珠沿着翠绿的稻叶缓缓滑落,发出细碎的声响,与远处偶尔传来的牛铃声,农人低语交织在一起...

朱达埋头正在地里干活,和他同县的一个叫做李绅的人恰巧路过。

李绅,站在地头看了一会,此时是下午一点多钟,他估计朱达这也就是刚刚出来,把地里的杂草捯饬完了,那至少也得三五个钟头的。

想到这里,李绅是冷笑一声,匆匆离去。

李绅去哪儿了呢,他折返路线,去的正是朱达家里。

那奇怪了,朱达在地里干活,人家没在家,你要找朱达,你不是扑个空吗?

这李绅自然不是去找朱达的,而是去找他的妻子罗氏的。

罗氏虽然是农妇,但却是这十里八乡出落的最为漂亮的女子。

这罗氏啊,眉若远山含黛,眼似秋水盈盈,顾盼之间,流转着无尽的风情,轻移莲步,裙摆随着步伐可谓是摇曳生姿,发间轻挽的云鬓,几缕青丝随风轻舞,更添了几分不染尘埃的脱俗气质。

您说这不天仙吗?世上真有这样的人吗?罗氏真长成这样了吗?那自然不是,史料上只说罗氏美丽,而具体怎么美,那只能是靠作者想象了。

(罗氏 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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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罗氏长相好,美艳动人,同县的李绅一直对她是垂涎三尺,那是日日思之如狂,恨不得一有机会就揽入怀中,好一亲芳泽。

这天小雨,天气闷热,李绅无事可做,心生邪念,看到朱达出门在外,料想定然只有罗氏一人在家中,他疾步匆匆,来到朱达家里,推门而入,那立刻就要行不轨之事。

不过呢,这个李绅还不至于丧心病狂,他没有使用暴力,也没有胁迫罗氏,只是坐在罗氏身边,说一些有的没的下流话。

李绅说了,自己在长洲县也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而且家资颇丰,田有三五十亩,房屋一二十间,你罗氏只要跟了我,以后保管你穿金戴银,吃香喝辣。

罗氏美艳,却不风流,反而是个守妇道有底线的女人,这李绅她并不熟识,只偶然见过两面,突然跑到自己家里就没来由,现在又在自己身边说这些淫词浪语,罗氏气的花枝乱颤,大骂李绅不要脸,伸手就要把李绅从家中推出去。

俩人这一拉一扯之际,朱达回来了。

要说李绅这人,反应还是挺快的,他瞥见朱达气冲冲的从门外走进来,二话不说,也不用罗氏推他了,猛地一蹿,直接跳墙走了。

朱达本来晚上才要回来,为什么突然回家暂且不提,我们只说,这朱达老远就瞥见妻子罗氏和李绅拉拉扯扯,心下大惊,一股怒火从脚底直冲顶梁门,抢步上前,抓过罗氏的衣领,伸手要打,没舍得,但是嘴上不停,噼里啪啦的一顿骂,罗氏连忙摆手解释,道明事情原委。

罗氏是梨花带雨,边说边哭,终于把事情解释清楚,朱达听完更生气了,好小子,这李绅平日里我就看他鬼鬼祟祟,眼神不正,原来是惦记上自己媳妇了!

(朱达 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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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他也顾不上罗氏,撸起胳膊,挽起袖子,拔腿就追,不过由于李绅跑得早,尽管朱达一口气追出几里地,却还是连李绅的影子也没追到。

没追上李绅,那没关系,因为李绅家住哪里朱达是知道的,你小子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早晚有一天我把给你逮住。

想到此处,朱达也不追了,但也没回家,因为还有不少活要干,于是他干脆返回田地里,又去侍弄庄稼去了,这一弯腰割草扶苗,就折折腾腾的弄到了晚上。

收拾完田地里的活计,朱达开始往家走,途中路过一个市集,一向节俭的朱达在路上还稍作停留,扯了几匹布,又买了一支精致的钗子,这些东西朱达用不上,自然是买回去哄妻子罗氏开心的。

可是等到朱达再次返回家中的时候,妻子罗氏却已经悬梁自尽了。

这古代女子,终生为名节所累,先是李绅来到家中骚扰自己,出言不逊,罗氏自觉丢人出丑,她既羞且愤,本来心情就挺难受,被丈夫撞见之后,还没等自己解释,又被恶狠狠的骂了一顿。

李绅求奸遭拒,走了,丈夫骂完人,也走了,罗氏在家里是这顿哭啊,眼泪真如珍珠一样哗啦啦的落,她是越想越委屈,越想越难过,一时情急智短,竟然上吊自尽了,等到朱达回家之后,罗氏早已气绝多时,是神仙也难救。

推开家门,眼前的景象如晴天霹雳——妻子罗氏静静地悬挂在梁上,面容苍白,双眼紧闭,素衣随风轻摆...

朱达瞬间被悲痛淹没,两腿发软,几乎站立不稳,他发出一声嘶吼,抱住妻子的尸身,嚎啕大哭起来。

(悬梁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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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死了,朱达当然崩溃,可他崩溃之余,却想到如果不是那挨千刀的李绅来家里调戏妻子,也就不会有后面的事情,更不会逼死妻子,朱达负恨难伸,一纸诉状就把李绅告上了衙门。

长洲县这个地方,是苏州历史上的一个县,现在当然已经不存在了,当初的县域大概是苏州市的吴江区。

之所以叫做长洲县,是因为长洲县境内有一座长洲苑,长洲苑在苏州西南,太湖以北,苑内山水相依,湖光山色交相辉映,美不胜收。

春夏季节,万物复苏,百花争艳,绿草如茵,鸟语虫鸣,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又有微波荡漾,清风徐来,水波不兴,带来丝丝凉意,令人心旷神怡。

这长洲苑何其繁华壮丽,自然不是凡人所有,乃是春秋时期吴王阖闾游猎之处。

多年来,这里山清水秀,祥和安定,还没听说发生过这样的命案,朱达把李绅告到长洲县衙,衙门相当重视,长洲县令在梳理案情之后认定,罗氏死于李绅逼奸,也就是“依奸威逼人致死律”,决定判处李绅死刑。

但是我们要注意的是,这明代的司法流程,是很复杂,也很严苛的,为了尽可能的保证法律的公正,杜绝冤假错案,最低一级的行政司法单位,比如县衙,它是没有权力擅自执行死刑的。

比如,长洲县衙判处了李绅死刑,那可不能今天判刑明天就砍了,而是需要先上报到上一级的主管单位,也就是苏州府衙。

苏州府有问题就驳回,认为没有问题,需要再呈送中央司法部门,也就是我们经常在电视剧里看到的刑部,大理寺,以及都察院。

刑部属于最高法律机构,约等于现在的司法部,大理寺则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法,而都察院里都是御史,御史的主要工作就是监督和纠察,所以相当于是今天的最高检。

(大明律 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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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认为有问题,驳回,刑部认为没有问题,转交大理寺,大理寺认为有问题,驳回,大理寺认为没有问题,再转交都察院。

都察院认为有问题,那不好意思,前功尽弃,驳回,都察院认为没有问题,最后还会把案件以奏疏的形式送到皇帝的御案之上,由皇帝来亲自裁定犯人是否被处死。

这一系列的司法流程体现了明代司法制度对公正公平的追求和对生命的尊重,尽管在今人看来不够尽善尽美,可这已经是古人能想出来的最好办法了。

长洲县衙的这桩命案,很快被送到了苏州府衙,知府看过之后认为没有问题,于是上呈刑部。

到了刑部,案子卡住了。

因为刑部的官员专门到长洲县去调查过,走访过当地百姓,也仔细的阅读过李绅和朱达的证词,他们发现了其中一个很不起眼的细节,那就是,李绅虽然意欲对罗氏图谋不轨,但他没有胁迫过罗氏,只是趁着朱达不在家,跑到罗氏的家里,在言语上想要求奸罗氏,希望罗氏可以自愿和自己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被罗氏拒绝了,没得逞,罗氏赶他走,他拖拖拉拉不愿意离开,可毕竟做贼心虚,看到男主人朱达回来,李绅就逃走了。

据此,刑部认定,长洲县衙所说的逼奸致死,那是不成立的,因为在刑部看来,如果是逼奸,那么就应该是李绅动用暴力强行胁迫罗氏,罗氏不堪其辱,当场自尽,或者事后自尽,反正至少要体现出罗氏的死和李绅是有直接关系,以及较强的因果关系,可是朱达也承认,自己当天曾经痛骂妻子,对妻子报以恶劣的态度,现在想起来他仍旧追悔莫及,那么刑部就要问了,如此来看,长洲县衙断定是李绅逼奸导致了罗氏的死亡,是不是有点牵强?

所以,刑部最终的结论,是驳回长洲县衙的决定,免于李绅死刑。

死刑免了,这活罪难逃,登堂入室,意欲不轨,骚扰良家女子岂能轻饶?

(杖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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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刑部在免除死刑的批文上,又附上了一行小字:廷杖八十。

这明朝的廷杖,可以说是酷刑了。

廷,就是当众处刑,杖,就是用棍子打。

这棍子呢,通常由栗木制成,坚硬厚重,用来打人的那一头,往往还会包上铁皮,目的就是为了增加击打的效果。

至于打哪儿,那可就全凭行刑之人的心意了,反正打屁股也是打,打后背也是打,往你腰上来,你也没办法。

本朝开国以来,一次廷杖的最高受击数是一百下,不过这个数据它没有什么实际意思,因为如果力道稍微重点,二三十下就轻松让人见阎王了,八十下?那恐怕早就成了一滩肉泥了。

长洲县衙在衙门口廷杖李绅的那天,不少百姓围观,兴许是天气炎热,两个行刑的衙役,一边打,脸上一边止不住的流汗,浑身都几乎湿透了。

那李绅倒是挺抗揍,一声不吭,一动不动,俩衙役一看受刑之人没反应,寻思这是没到位,手上的力道不自觉又加了几分...

参考资料:

《谳监稿·卷二》,《长洲县志》

明朝法律与皇权政治关系的现代性分析,《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0年第4期63-69,共7页

中国古代的立法司法经验探究——兼论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84-94,共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