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于2024年10月12日公告,对广东绿之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绿之彩,股票代码832014)及其实际控制人曾志平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原因是曾志平于2023年7月3日通过支付宝以公司网商银行账号管理员身份,违规申请100万元贷款,并在当日及次日将其中50万元转入个人账户,用于个人资金运作,此举触犯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作为控股股东和董事长,曾志平被认定为未尽职勤勉,对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监管方已责令绿之彩及曾志平深刻反省,强化法律法规学习,保障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如有异议,可于决定书送达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综合财中社内容)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