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虎讯 10月17日消息,近日,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股份”)发布了一则关于其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投资集团”)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据公告内容,步步高股份于2024年10月11日收到了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转发的《通知书》,债权人韶山市东兴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建设”)已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湘潭中院”)申请对步步高投资集团进行重整。

东兴建设的申请是以步步高投资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提出的。如果湘潭中院受理了这一申请,步步高投资集团将可能面临重整过程,包括债权债务的重新分配、债务重组以及其他可能的财务调整措施。

公告还提到了东兴建设的基本情况,包括其法定代表人曾卫强、住所及经营范围。此外,公告明确指出,东兴建设与步步高股份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尽管步步高投资集团被申请重整,但公告指出,这并不影响步步高股份的经营及财务指标。步步高股份的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了根本改善,并已向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目前,步步高股份无实际控制人,步步高投资集团与公司保持独立。

公告同时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步步高投资集团重整程序的不确定性;步步高股份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不确定性;步步高股份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此外,10月14日,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

公告显示,2024年9月27日,步步高股份接到了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湘潭中院”或“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其中裁定确认了《步步高股份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已完成执行,湘潭中院随之终结了重整程序。基于此,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发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得以解除。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随即提出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该申请现已获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式批准。

自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步步高股份将继续面临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ST 步高”变更为“ST 步步高”。股票代码不变,维持为“002251”。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依旧保持在5%。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10月15日暂停交易一天,并于次日恢复交易。

公开资料显示,步步高1995年创立于湖南湘潭,2003年12月正式成立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多业态门店近700家已遍布湘、赣、川、桂等省市。步步高股份于2008年6月19日在深交所上市,被誉为“中国民营超市第一股”。

据步步高股份在2024年上半年的业绩数据显示,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了4.2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现了82.68%的减亏,但仍然亏损。这一业绩缓和可以归因于公司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国资入局和引入战略合作伙伴胖东来等。

步步高小贷作为步步高股份的子公司,其业绩表现欠佳,营收和净利润分别下降了64.34%和65.32%,这表明公司在小额贷款业务上的盈利能力正在减弱。此外,步步高小贷的贷款发放额也大幅度减少,去年同期为3731.8万元,而今年上半年仅为1215万元,缩水了67.44%。

值得注意的是,步步高小贷的注册资本金远低于《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最低标准,这可能会影响其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同时,步步高小贷因欠税970万元被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