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务工出行中,有的私家车驾驶人为获取不法利益,将私家车“变身”为“营运客车”从事非法营运,而且还严重超员载客,殊不知,这一行为将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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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2日下午17时许,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银盏镇新华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贵AS2***号依维柯小型普通客车里人头攒动,有超载嫌疑,随即拦下该车盘查。民警上车检查惊呆了,该车核载7人,车内象“叠罗汉”一样硬塞了满满24人,超员率高达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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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驾驶人余某(男,37岁,家住瓮安县瓮水办事处中心村)为获取非法利益,将自家的7座依维柯座位进行改装从事非法营运,主要接送农村地区短途务工群众。当天凌晨5时许,余某在瓮安县城接23名工人到银盏镇新华村某种植基地去做工,下午17时许,余某驾车去该基地,收取这批工人每人10元车费后将她们载运回县城,车行至新华村牛市冲路段时被交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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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某严重超员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其立案调查。同时,对其涉嫌非法营运线索移交县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来源:瓮安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