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将款打到朋友妻子卡上 起诉还款法官要求提供知情证明
近日,沈某将他的朋友刘某岗和其妻子张某桂告上了法庭。
原来,沈某通过朋友介绍与被告刘某岗相识。2021年3月15日,被告刘某岗以通过关系能购买平价茅台酒为由,让沈某给其预付酒款1380000元,为沈某代购茅台酒。
当日,沈某便按照被告刘某岗的指示,将1380000元酒款付至被告张某桂的建设银行账户。
然而,二被告收到沈某的酒款后,却迟迟没有向沈某提供其承诺的茅台酒。于是,沈某便提出酒不再要了,让被告将沈某已付的1380000元酒款返还给他,被告也表示愿意返还。
但是此款经沈某多次催促,被告只是在2021年6月分两次返还了一百万元(1000000元),每次五十万元,对于剩余的38万元,被告至今未予返还。
然而,法官蒲红伦却给律师打来电话,让沈某提供张某桂妻子知情的证明。
沈某气愤的说,刘某岗和张某桂系夫妻关系,目前没有离婚,怎么说也应该承担夫妻共同债务。要什么知情证明呢?
各位小伙伴怎么看?请评论区留言。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