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苍南县发改局
为了推进出租车行业改革,合理疏导价格矛盾,进一步维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充分调动出租车经营者的积极性,切实满足群众交通出行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等有关规定,经开展成本调查监审,召开价格听证会听取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发改局会同县交通运输局起草了《关于调整苍南县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10月24日。
二、联系科室及方式:县发改局价格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7-68881822
三、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357541786@qq.com)或传真(0577-68881822)等形式向我局反馈意见及建议。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17日
关于调整苍南县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了推进出租车行业改革,合理疏导价格矛盾,进一步维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充分调动出租车经营者的积极性,切实满足群众交通出行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等有关规定,经开展成本调查监审,并组织召开听证会征求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调整我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步价
由 8元 /2公里调整为 10元 /3公里;
二、公里运价
由2公里以上运价 0.9元 /500米调整为3公里以上运价 1.2元 /500米;
三、远程补贴
由 15公里以上按公里运价加收30%调整为5公里以上按公里运价加收40%;
四、等候费
遇拥堵、红灯及乘客要求临时停车等候,每累计时间满 5分钟以每2.5分钟加收0.9元调整为每累计满 4分钟加收1元等候费;
五、夜间补贴
夜间补贴24:00时到5:00加收20%调整为按22:00—5:00加收20%;
六、每年春节假期(年三十至初六),每车次加收 6元;
七.本通知自正式文件发布之日的30日后执行,原(苍发改价﹝2011﹞57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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