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财政部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审批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于2024年10月18日作出准予上海锦行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C4WY6591)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代理记账机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上海锦行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C4WY6591

三、代理记账证书编号:DLJZ31023020240032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五、业务负责人姓名:樊小林

六、所在地区: 上海市-县-崇明区

七、工商注册登记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富民支路58号(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实际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化成路366弄8号1003室

八、是否自贸区机构:否

2024年10月18日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情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