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弥渡县公安局德苴派出所联合德苴烟草站查获一起非法运输初烤烟叶案

10月4日,该所接到德苴烟草站工作人员求助称:“有人私自倒卖烟叶正从德苴驶往南涧方向,请派出所民警协助拦截。”民警随即与烟草站工作人员会合,于10月5日凌晨2时在德青路查获3辆非法倒卖烟叶的可疑车辆,查获初烤烟叶2820千克。车主罗某某、字某某等6人无法提供运输该批初烤烟叶的准运证和其他合法有效证明,涉嫌非法运输初烤烟叶。

目前,该案已移交弥渡县烟草专卖局处理。

  【法律链接】

非法买卖烟草专卖制品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经营烟草制品须取得烟草经营许可证,未取得资格从事烟草经营,将受到相应的行政或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本报记者 肖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