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多条行政处罚信息,安徽臻善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福华药业有限公司、安徽庆春堂药业有限公司、安徽友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省君达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迈泉医药有限公司因生产不合格药品分别被罚款34.0951万元、17.041044万元,16万元、33万元、20万元、2.2176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经检验,标识为安徽福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红花不符合规定,安徽省药监局决定没收不合格红花(批号221001)286kg;没收违法所得6.599154万元;对安徽福华药业有限公司出罚款17.04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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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关于对安徽省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核查的函》(药监综便函〔2024〕153号),标示为安徽庆春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蜜款冬花不符合规定。安徽省药监局决定没收不合格蜜款冬花43.5kg;没收违法所得1470元并罚款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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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示为安徽友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决明子不符合规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不合格决明子61kg;2.没收违法所得0.841808万元,并对安徽友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处罚款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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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检验,标示为安徽省君达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穿破石”(批号200801),【性状】项不符合规定。当事人提出复验申请。7月10日,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验报告显示,结果不符合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安徽省药监局决定没收违法所得4232.9元,不足十万元按十万元计算)2倍罚款200000元,罚没款合计20423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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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药监药处罚〔2024〕1-12号信息显示,安徽迈泉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假药四味脾胃舒颗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安徽省药监局决定没收假药四味脾胃舒颗粒(批号230780)106盒;没收违2.21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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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药监药处罚〔2024〕1-12号信息显示,标示为安徽臻善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蜜款冬花不符合规定。安徽省药监局决定没收不合格蜜款冬花290kg;2.没收违法所得0.869万元,并对安徽臻善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出罚款34.09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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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