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焦典范/文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小海(化名),把上学需要的东西收拾一下,我送你回学校!”10月16日,社旗县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闫宗淼在与学校沟通落实好小海重新入学的事宜后,立即打电话将这个好消息告诉小海,并决定亲自送他入学。至此,闫宗淼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露出了舒心的笑容。

小海因法律意识淡薄,涉刑事犯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庭审后,闫宗淼对小海进行了心理疏导,劝诫他要珍惜机会、改过自新。法官的谈心拉近了彼此的距离,在与小海的交谈中,小海向法官表达了自己渴望回到学校,学习一技之长,将来成为有用的人的愿望。

法律是公正的,也是有温度的。为了使小海能够重新回归校园,不因之前的错误而严重影响今后的人生。闫宗淼立即联系小海原所在学校,希望学校能够接纳这个“失足少年”,让他重拾信心,继续完成学业。最终,经过多方协调沟通,小海所在原学校终于松了口,表示愿意接纳小海,孩子重回学校的最后一重障碍终于打通了。

16日下午,刚开完庭的闫宗淼顾不上片刻休息,立即联系小海,并购买了学习用品,亲自将他送回学校。在学校,闫宗淼积极与学校领导沟通小海复学后的学业安排,并反复叮嘱小海,有困难可以随时跟她联系,好好学习,力争考上好大学。

法槌落下,迷途知返,一纸判决并不意味着案件终结。近年来,为帮助未成年犯人回归正途,社旗法院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方针,认真做好庭审前后的帮教工作,切实解决实施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面临的困难,尽最大努力教育、感化、挽救每一位“失足少年”,让他们感受司法关怀,早日回归校园及社会,为他们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编审:钟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