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满足老年人改造需求,近日,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印发《关于〈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对改造补贴范围、产品目录、申报流程等部分内容进行了新增和调整。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变化吧!
01
不再执行先改造的限制性条款
所有适老化改造老年人家庭,不受每户购置目录内的改造类物品和材料不低于购置总金额15%(最低1000元)的规定限制,允许其仅选购其他类产品。
注意:开具的发票抬头必须为老年人姓名,备注栏有申购优惠码备案号。可通过“浙里办”-“浙里康养”-“适老化改造”客户端查看申购优惠码备案号。
02
调整厨卫改造补贴范围
鉴于厨房和卫生间改造均具有整体性,老年人家庭在适老化基础上,可根据需要选择必需的物品和材料进行整体改造,享受相应补贴,但不包括购置家电类产品。
注意:同一房屋不可以同时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和旧房装修的厨卫整体改造两类补贴,消费者可从高选择。
03
增加产品目录
为满足老年人对适老化改造产品的多样化需求,新增防干烧与定时灶具、炉灶自动熄火保护装置、跌倒监测雷达等8类项目。
04
优化补贴申报流程
老年人家庭通过申购优惠码,上传:①老年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银行账号②购置产品清单③支付凭证和发票。
涉及施工改造的,由企业上传:①改造合同②购置产品③改造前后照片。
来源 | 金华民政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