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个道理人人皆知

但总有一些人心存侥幸

不光酒后驾车

居然还强行闯卡逃避检查

疯狂举动最终难逃法网!

近日,邯郸交巡警在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时,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检查点时,突然减速。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又加速闯过检查区域,执勤民警随后将车辆拦截。

民警发现车内酒气浓重,便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65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人交代:前一天中午参加朋友婚礼,吃饭喝酒至晚上才回家。早上起来感觉自己状态挺好,便驾车出门,发现路口有民警查车就慌了,因心虚便怕被检查就闯卡逆向行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请各位驾驶人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原则,时刻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路遇交巡警执法检查时,请主动配合,切莫心存侥幸企图冲卡逃避检查,“醉”上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邯郸交巡警提示

广大司机朋友们

一定要谨记行车安全

切勿一时贪杯

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法律权威不容挑衅

切勿以身试法

否则将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