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

10月7日上午,正在家中忙农活的泰兴市民叶女士接到一“00”开头的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某公安局的民警,称他们正在办理一起重大洗钱犯罪案件,其中一涉案账户是叶女士名下的,要求她配合调查,否则将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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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叶女士半信半疑。可在接下来的视频通话中,对方身着“警服”向叶女士展示了办公场所和相关办案文书,并准确地报出了叶女士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手机号和银行账号等信息,叶女士开始放松警惕,询问对方该如何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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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对方以核查资金来源为由让叶女士将名下所有存款一并转移至公安机关“安全账户”,待案件办结后,存款将原路退回,并要求其保密,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信以为真的叶女士便按照对方要求,将分存在其他银行的共18万元集中转存到自己的一张农商银行账户内,并购买了一部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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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上午,叶女士完成集中存款后,对方又以协助操作向“安全账户”转账为由要求叶女士扫码下载一款软件。由于不熟悉新手机操作,叶女士向邻居蒋先生求教,蒋先生发现该软件是远程控制软件,根据描述,他怀疑叶女士可能遇到了诈骗。于是,蒋先生赶紧制止并陪同叶女士前往元竹派出所报警。经民警核实确认,叶女士遭遇的就是冒充公检法的电信网络诈骗,所幸发现制止及时,叶女士银行账户内的18万元安然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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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

倡导见义勇为

营造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浓厚氛围

10月17日上午

泰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高寿林等一行

前往元竹镇

市民蒋先生

送上反诈见义勇为专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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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1.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QQ、微信办案。

2.公检法机关不存在“安全账户”,不会要求转账汇款。

3.切记不要下载来源不明的软件,不要点击陌生链接,不要随意填写个人信息,不要向陌生人透露个人银行卡账号,特别是密码、验证码等信息,更不要与陌生人开通屏幕共享。

4.凡是遇到要求转账汇款的情况务必保持冷静、仔细核实,如无法甄别,可拨打110或前往就近的派出所咨询,一旦发现被骗应立即报警。

根据《泰州市防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有功人民群众见义勇为专项奖励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公安机关和见义勇为基金会确认后,对有功人民群众予以奖励。

(一)主动发现并及时劝阻、制止他人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转账汇款,成功阻止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的,视情奖励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

(二)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案或抓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的,视情奖励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

(三)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电信网络诈骗网上在逃人员的,视情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

(四)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从事“两卡”(手机卡、银行卡)收购贩卖人员等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的,视情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

(五)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出境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视情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

(六)银行工作人员发现举报异常取款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的,视情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

(七)通信运营商营业厅工作人员发现举报异常办理手机卡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的,视情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

(八)直接抓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的,视情奖励人民币2000元至10000元

(九)直接抓获重特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或重大犯罪团伙的,视情奖励人民币10000元至50000元

(十)协助公安机关挖出重大犯罪团伙、摧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窝点的,视情奖励人民币10000元至50000元

(十一)网格员、银行工作人员、警务辅助人员等主动发现、精准研判、积极劝阻,成功阻止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有效避免他人遭受财产损失的,可视情给予适当奖励。

公民举报、提供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线索,可以公开或秘密进行,也可采取实名或匿名方式举报,可以通过拨打110、邮寄信件或直接到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当面举报。

举报线索属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有效线索奖励原则。多人多次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首次举报人,补充举报新的有效线索的,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平均分配奖金。多人协助抓获相关嫌疑人的,按照各自发挥作用,视情给予奖励。

见疑不放

勇于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斗争

为蒋先生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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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见义勇为

“义”起来反诈

让我们共筑反诈防线!

来源:泰兴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