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花开,闻蟹来

入秋正是食蟹的好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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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正是大闸蟹的销售旺季

一些不法分子也嗅到了这个“商机”

竟将骗局盘算到了蟹老板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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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十月,一直从事收购螃蟹的余某发现今年的买卖亏损严重,生意已经很难周转下去。当时,余某正好听一个朋友说他给外地的客户发螃蟹,结果被骗了,钱没收到。于是资金短缺的余某也想照葫芦画瓢——“空手”套螃蟹,想趁大闸蟹上市“捞一笔”。某天,余某看到熟人苏某在抖音发视频广告卖螃蟹,于是产生了诈骗苏某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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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某专门从异地办理了一张电话卡,用该手机号注册一个名为“生园大闸蟹”微信账户,并以“徐浩”的假身份添加了苏某为微信好友。余某自称在苏州做螃蟹配送生意,想从苏某这里收购螃蟹。以为来了大生意的苏某没有多想,在收了余某五百元定金后,按照余某给的地址给他发货了四千余元的螃蟹。为了骗取苏某的信任,余某当天下午就将尾款转给了苏某。之后余某又接连两次以“支付定金-按时足额支付尾款”的付款方式向苏某购买螃蟹,逐步获取了苏某的完全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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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时机成熟,余某准备干票大的,他第四次向苏某支付三千元定金后,收购了其5万余元的螃蟹,但这次余某不再支付尾款,而是找了几个理由搪塞苏某后,直接微信不回、电话不接,玩起了“失踪”。螃蟹到货后,余某迅速将其低价变卖,用来填补自己的生意亏空。而迟迟收不到货款的苏某这才发觉有些不对劲,一查对方给的手机号,机主竟然是自己认识的人余某,意识到被骗的苏某立即选择报警求助。

近日,兴化市检察院以余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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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经营商家在进行交易

千万要提高警惕

要仔细核实身份

特别是大额订单

尽量要做到现卖现结

谨防上当受骗

▍文章来源:兴化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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